得胜的基督(Christus Victor)描述基督救赎工作的一个层面,强调基督在救赎工作中战胜了世界上一切邪恶权势,藉此拯救了他的子民,并在神与世界之间建立新的关系。
尽管如今在福音派中,用“代赎”来描述救赎的语言更为普遍,但另一种用来描述基督救赎工作的隐喻也逐渐为人所知,这就是“得胜的基督”(源自拉丁文Christus Victor,意为“得胜的基督”)。这一观点在新约圣经和早期教父(如爱任纽 Irenaeus)的论述中非常突出,它阐明了神在基督里胜过世上邪恶势力(主要是撒但)的得胜主题。新约圣经和爱任纽(Irenaeus)等早期教父的著作中,这类表述比比皆是,其核心主题是:神在基督里战胜了世上的邪恶势力,尤其是撒但。耶稣基督击溃了与神为敌的黑暗权势,把他的子民从撒但手中夺回,确立了自己宇宙真正君王的地位。这一观点与刑罚替代论并不冲突,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的著作中就同时包含这两种视角。到了二十世纪初,瑞典神学家古斯塔夫·奥连(Gustaf Aulén)重新把这一观点带入当代神学讨论。
“得胜的基督”之所以成为二十世纪救赎论讨论中的专业术语,要归功于瑞典系统神学家古斯塔夫·奥连(Gustaf Aulén,1879–1977)。奥连曾先后在乌普萨拉大学(Uppsala)和隆德大学(Lund)任教,后任斯特兰奈斯(Strängnäs)主教。1931 年,他出版了《得胜的基督》(Christus Victor)一书,系统梳理了历史上各种救赎主题,并为阐述基督的救赎工作提供了一个分析框架。奥连明确主张,得胜的基督这一主题优于安瑟伦(Anselm)的“替代性赎罪”和阿伯拉尔(Abelard)的“道德榜样”。他以爱任纽为这一经典主题的代表人物,认为这一主题在古代教父中占主导地位,而且(在奥连略带简化的解读中)被马丁·路德重新发扬光大。
奥连将他所称的“戏剧性”(“dramatic”)救赎论的核心主题概括如下:“救赎是一场神圣的争战与得胜;基督,就是得胜的基督,与世上的邪恶势力、与那些奴役人类、使其受苦的‘暴君’争战并得胜;神在基督里使世界与自己和好”(参《得胜的基督》,4页)。奥连以爱任纽的表述为基础,总结了教父时期对救赎的理解。在这场宇宙大戏中,“战胜敌对势力带来了一种新的关系,即神与世界之间和好的关系。”由于敌对势力所执行的正是神作为审判者的旨意,“所以基督胜过这些与神为敌的势力,被视为神自身的和解;他在使世界与自己和好的过程中,也让自己得了满足。”基督来,是要捆绑那“壮士”;他“夺走了壮士的掠物,并消灭了死亡,把生命带给因亚当受骗、听信魔鬼关于‘得永生’的谎言而落在撒但权下的人。”(《得胜的基督》,19–20 页)。爱任纽紧密地把罪与死连在一起(参罗 6:23上)。他认为,神重新夺回他所创造的人类,是完全正当且公义的,因为魔鬼“不可能拥有对人的任何正当权利;他是盗贼、叛逆者、暴君、篡位者,霸占不属于他的东西。”然而,神所施行的这份公义,是藉着基督的死以完全公正的方式达成的(《得胜的基督》,27–28 页)。奥连并没有排除爱任纽关于“赎价”(ransom)的理解,他也承认路德曾明确教导替代受刑的教义,只是奥连自己并未充分认识到这些内容在路德著作中的重要性。
圣经描绘神与自己的仇敌争战,也与苦害他子民的势力争战。旧约作者记述了神为以色列民和个别基督徒战胜仇敌的事迹。以色列人从埃及的暴政下获得解放,便唱起胜利之歌,颂赞神为他们所成就的得胜(出 15:1–21);神把他们从奴役中释放出来,这也成为他与这民立约的根基(出 20:2)。这颂赞的传统延续下去(诗 136:10–15),因为以色列人在耶和华的带领下征服了列国(诗 47:3)。诗人亲眼看见仇敌在自己生命中败落,便欢喜歌唱:神的仇敌必被驱散、被消灭(诗 92:8–11)。神使他的子民能够抵挡仇敌,践踏敌人(诗 44:5)。神的征服既可作为审判(创 19:25、29;申 29:23;摩 4:11;耶 50:40;赛 63:3–6),也可成为忠于他之人享平安的根基(耶 50:33–39)。到末后,他必完胜,倾覆、击碎一切与他为敌的仇敌(哈 2:22)。
在新约中,耶稣受试探时用神的话语迎击撒但,并胜过了它(太 4)。这段经文没有使用“得胜”的字眼,但显然魔鬼是个输家,被圣灵的宝剑,即神的道,击退、击垮,灰溜溜地离开了。《以弗所书》6:10–17 讲到,这宝剑是基督徒争战的装备之一,用以抵挡“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这段经文同样没有明说“得胜”,但从保罗所有的书信来看,基督凭着复活带领他的子民走向得胜,这一点毫无疑问。在《哥林多后书》2:14,保罗把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因主而得的胜利,比作罗马皇帝凯旋时,把被征服敌军的首领押解着在街上游行的场景。保罗把这种得胜与基督徒在洗礼中经历的复活联系在一起,正如《歌罗西书》2:11–15所描述的。因此,约翰说基督徒胜过了那恶者,并把这胜利与住在他们里面的神的道相连(约壹 2:13–14)。耶稣应许门徒,要赐给他们权柄践踏蛇和蝎子,胜过撒但一切的能力(路 10:19)。保罗在《罗马书》第 7 章虽然没有用“得胜”的字眼,但他先是描绘了人被“罪和死的律”(罗 7:6)捆绑的光景,被“罪的律”掳去(罗 7:23、25),然后宣告“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使他脱离了“罪和死的律”(罗 8:2)。尽管争战仍会继续,使徒们却确信在基督耶稣里必然得胜、得释放(罗 8:1)。
基督的得胜,也使凡从神而生的人能够凭着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而胜过世界(约壹 5:4–5)。基督已经胜了世界,所以属他的人可以有平安(约 16:33)。在《启示录》中,约翰展望羔羊的得胜,他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打败了兽和跟从兽的人;主也带着他所拣选、忠心的基督徒一同得胜(启 17:12–14)。约翰称忠心的人为“得胜的”。他们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了那控告他们的撒但(启 12:11),并领受各样福分的应许(启 2:7、11、17、26,3:21)。
使徒保罗也用“得胜”来描述基督的复活:基督从坟墓中复活,就是征服了死亡。这得胜也意味着胜过罪和神律法的定罪(林前 15:51–56),因为死亡是罪唯一公平的工价,而神定罪的律法对一切违犯都要施行审判(罗 6:23上)。保罗由此宣告:基督的救赎之工使人脱离罪,脱离撒但和一切邪恶势力的辖制。
路德的著作确实为奥连提供了文本依据,使他得出结论:这位维滕堡改教家复兴了教父时期“以得胜战胜神与子民一切仇敌”的救赎模式。然而,路德同样使用“替代性救赎”“重生或新造”“归入神的家”等表述来宣讲耶稣的救赎之工。在《大教理问答》(Large Catechism)中,路德对《使徒信经》第二条的解释,核心就是基督与魔鬼的争战和得胜。他这样描述自己作为罪人的光景:“我曾被掳,在魔鬼的权势之下。我被定了死罪,被罪、被瞎眼捆绑……魔鬼来了,引诱我们悖逆、犯罪、死亡,陷入一切患难。结果,我们落在神的忿怒与责罚之下,被判永远沉沦,这正是我们应得的。我们毫无出路,无人帮助,无人安慰,直到这位独一、永恒的神子,因他测不透的良善,怜悯我们的苦难和困境,从天降下来帮助我们。那些暴君、那些看守我们的狱卒如今都被击败,取而代之的是耶稣基督,就是生命、公义、一切美善和祝福的主。他把我们这些可怜的、迷失的受造之物从地狱的爪牙中夺回,赢得了我们,使我们得自由,把我们带回父神的恩典与喜悦之中。他把我们归为自己的产业,将我们置于他的保护和庇荫之下,好用他的公义、智慧、能力、生命和福乐来掌管我们……"(《协同书》[Book of Concord],434–435 页)。
在 1531 年的《加拉太书》讲座中,路德重申了他十多年来一直使用的主题——基督与撒但之间那场“宏大的决斗”。基督抵挡了撒但的权势,“战胜了律法、罪、我们的肉体、世界、魔鬼、死亡、地狱和一切邪恶;他把这得胜赐给了我们。尽管这些暴君——我们的仇敌——控告我们、恐吓我们,却不能使我们绝望,也不能定我们的罪。因为父神使基督从死里复活,他胜过了它们,他就是我们的义”(《路德文集》[Luther's Works],26:21–22)。救主的得胜意味着,他“除去律法,在他自己的身体里治死我的罪、毁灭我的死亡;藉此清空了地狱、审判了魔鬼、把他钉在十字架上并扔进地狱。换句话说,从前一切曾经折磨我、辖制我的事物,基督都已挪去;他缴了它们的械,公开示众,在自己身上夸胜“(《路德文集》,26:160–161;参西 2:15)。
罪人的良心因此从定罪中得了释放,便甘心事奉神,这正是路德十一年前在《论基督徒的自由》(On Christian Freedom)中所阐述的(《路德文集》,26:158;31:344)。因此,得释放的良心知道,基督已经决定性地应对了律法的控告。“那控告人的律法,如今听见这自由的律说:‘你不可捆绑这人,不可囚禁他,不可定他的罪。我要反过来捆绑你,绑住你的手,叫你不能伤害这个向基督活着、向你死了的人。’这样就敲掉了律法的牙齿,挫去了它的毒钩和一切兵器,彻底废掉了它的能力。”律法对恶人仍是定罪的,但对属基督的人则不然(《路德文集》,26:161–162)。路德继续宣讲基督是基督徒一切仇敌的征服者。1538 年,他在维滕堡讲解《约翰福音》3:16 时告诉会众:罪人已被从沉沦中夺回,藉着基督战胜地狱、死亡和撒但的权势,进入了永生(《路德文集》,22:354–356)。
约翰·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中同样运用了基督战胜基督徒一切仇敌的概念,尽管他更常用"替代性补赎"的语言来描述基督的救赎之工。这位日内瓦改教家在阐述救赎时肯定:“若他只是神就无法尝死味,或若他只是人也无法克服死亡,所以他必须拥有神人双重本性,为了救赎我们,他以人性的软弱受死,并且以神性与死亡作战,至终为我们获胜。”(《基督教要义》II.xii.3)。神从伊甸园起就预定了基督的得胜:“既然我们必定在基督里得胜,神就(在《创世记》3:15 中向亚当和夏娃)以泛指的方式宣告女人的后裔将胜过魔鬼。”(《基督教要义》II.xiii.2)。基督徒对神的认识,有一部分在于承认:尽管污秽的邪灵可能“与基督徒作战,袭击他们,扰乱他们的平安,在争战中围困他们,也常使他们筋疲力尽,使他们后退,使他们战兢,甚至有时伤害他们,然而邪灵却从未征服和击败他们。”基督已经使撒但蒙羞,打伤了它的头,并向他的选民保证最终的胜利。他们就凭着这胜利而活(《基督教要义》I.xiv.18)。
基督战胜一切辖制人之势力——这信息在二十一世纪依然向人说话,因为许多人感到自己仍在捆绑之中。基督藉着舍己之死和“为叫我们称义”的复活(罗 4:25)战胜了罪,向那些因过犯而羞愧、内疚的人伸出释放的手,使他们挣脱锁链,不再被往日的失败捆绑,重新作神忠心的子民。有些人用自己的表现来衡量人生价值,用自己定下的成就标准来评判自己,但他们又无法一直达到这些标准。对这样的人来说,基督的得胜意味着:他们终极的价值取决于基督的爱和接纳。这使他们能够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的恩赐和才干,看待那些有时阻碍自己发挥的艰难处境,看待来自内心和外界的种种挫折。还有些人受托照顾那些在我们这个竞争社会中无法作出可见贡献的人,比如年迈者、身体或心智有障碍者,对他们来说,基督的得胜打破了世俗价值标准的辖制,因为神看他的儿女为配得爱和接纳,从不以这些标准来衡量人。对于活在各样恐惧和焦虑阴影中的人,基督的得胜彰显了他那能除去一切惧怕的大爱。宣讲基督为得胜者,始终是基督徒向世界传扬好消息的重要内容。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Christus Vi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