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2025-08-11
—— John M. Frame

定义

神的三“全”(omni)属性刻画了祂全能、全知和全在的特性。每个属性都与其它两个属性相关,每个属性都为认识真神完全的主权提供了一个视角。

摘要

全能(Omnipotence)意味着神完全掌管自己和祂的创造。全知(Omniscience)意味着祂是真假的终极标准,因此祂的想法总是真理。全在(Omnipresence)指神本人无处不在,因为祂的能力和知识遍及祂所创造的一切。它们共同定义了神的主权,并产生出对创造、护理和救赎的丰富理解。


引言

“全”(omni)这个前缀的意思是“全部”,所以我们标题中的三个神圣属性可以理解为神的“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和无处不在”。让我们分别来看看这些属性。

全能

圣经肯定了神的全能,说神凭己意行事(诗 115:3;参赛 55:11;耶 32:17)。在祂没有难成的事(创 18:14)。祂的话语从不缺乏能力,因此当祂说话时,万物都听从祂(赛 55:11)。当然,在某种意义上,受造物确实会悖逆祂;这是罪的本质。但神甚至掌控着犯罪的行为(诗 105:24-25;创 45:5-8;出 4:21;诗 105:24-25;罗 9:18;徒 2:23,4:28)。祂为了自己的美意而命定了有罪、不顺服的行为。因此,祂的话语永远畅通无阻,我们可以相信祂的预言总会实现(申 18:21-22)。

我们常常根据这些经文推断神“无所不能”。但这并没有完全反映圣经的教导。确实有些事情是神不能做的。祂不能说谎(多 1:2,参民 23:19),同样,祂也不能做任何不道德的事。因为神完全圣洁和善良,所以祂不做任何恶事。而且,因为祂是完全的真理,所以祂不能做逻辑上自相矛盾的事,比如做一个圆形的正方形。祂的真理是思想和行动的完美一致。神也不能做与祂作为神的本性不符之事,比如买鞋或为自己庆生。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准确地定义神的全能呢?我认为关于神之全能最有帮助的定义是:祂完完全全地掌控着一切。这包括自然界中最微小的细节,比如麻雀落在地上或你头上头发的数量(太 6:26-30,10:29-30)。即便是我们称为偶然的事件,也是神在做工(箴 16:33)。这不仅包括小事,也包括大事(毕竟大事是小事的累积)。祂决定哪些国家居住在哪些领地上(徒 17:26)。祂决定由哪位国王统治,以及统治的时间和地点(赛 44:28)。祂决定统治者的目标成功还是失败(诗 33:10-11)。有一次,祂决定让恶人夺去祂亲爱儿子的生命,好使我们这些罪人得以存活(徒 2:23-24)。

神不仅主宰人类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也主宰每个人的生活。我们还在母腹中时祂就将我们的身体联络在一起(诗 139:13-16)。祂决定我们去旅行还是待在家里(雅 4:13-17)。如前所述,祂甚至控制着恶人的决定。但祂也施展能力拯救罪人,带来饶恕和新生命(弗 2:8-10)。我们得救完全是神大能的工作,根本不是我们自己的工作。我们相信基督,因为祂命定我们得永生(徒 13:48),也是因为祂打开了我们的心门,让我们相信(徒 16:14-15;参约 6:44、65;腓 1:29)。

所以祂的能力遍满世界:祂控制宇宙万物(哀 3:37-38;罗 8:28;弗 1:11;罗 11:33-36)。

全知

现在让我们看看神的全知。神的大能不是盲目的能力。神所做的每件事都有一个智慧的目的,一个明确的目标。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神的能力遍满世界,因此祂的知识也遍满世界。神知道自己的意图,也完全了解自己、受造物和历史。圣经经常提到神知晓万事(诗 147:5;约 21:17;来 4:12-13;约壹 3:20)。圣经经常提到神明了世上正在发生的一切,甚至未来将要发生的一切(撒上 10:2;代上 13:1-4;代下 8:12;诗 139:4;徒 2:23,4:27-28)。

一些神学家 [1] 把《创世记》18 章 20-21 节等经文解释为关于神有所不知的教导。但圣经一直默认神是全知的,对这些经文的解释更应该与这个前提保持一致。例如,在《创世记》18 章 20-21 节中,神并没有说自己不知道,而是说祂正在收集事实,准备对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两个邪恶的城市施行审判。

事实上,神的全知建立在祂的权柄之上,因为祂是万物的最高审判者,祂是真假的终极标准。神不仅知道什么是真的,而且祂就是真理本身。祂就是真理(正如约 14:6)。因此,祂不可能在任何事情上出错。

对神子民而言神的知识是宝贵的祝福。《诗篇》139 篇强调了神对我们的了解有多深,无论我们身在何处。“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第 6 节)。无论我们到哪里,神都了解我们:天上、阴间、海极、黑暗(第 7-12 节)。当我们在母腹中尚未成形时,祂就认识我们(第 13-16 节),甚至那个时候,祂就知道我们将在世上度过的每一天(第 16 节)。这个教义应该令恶人惊惧;但对诗人来说,神对我们的了解是奇妙而美好的(第 17-18 节),他祈求神利用这样的知识来引导他悔改和赦免他的罪(第 23-24 节)。

全在

现在,神的全在——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有祂的同在。说神“在”,就是说祂与我们同在,真的同在,而不缺席。有时,我们会把某人“在”与他的身体相关联,就像老师点名时,吉米说“在”一样,因为他的身体就坐在座位上。但神没有身体,祂是非物质的。那么,我们如何判断神在还是不在呢?

圣经的答案是,神无处不在,因为正如我们看到的,祂的能力和知识无处不在。如果发生在每个地方的每件事都是因为神的大能,如果祂详尽地了解祂的大能所主导的每件事,那么祂当然不是不在,而是在每件事中,尽管祂的“同在”与物质生命的“在场”不太一样。因此,神的全能和全知意味着祂的全在。

祂的全在是地点和时间上的同在。《诗篇》139 篇指出,神在每一处。祂创造了天地,因此祂在每一处。祂也创造了时间 [2],祂无始无终。因此,自世界受造以来,祂就一直在其中,而且永远不会缺席。在圣经中,祂自由地进入历史,与受造物互动。最重要的是,祂在耶稣基督里进入了人类历史,祂在那里受死并复活,救我们脱离罪。

因此,神的全在不仅只是一个理性上的结论。它是救赎的宝贵真理。虽然我们犯了罪,理应受到神的审判,但神来到祂忠心子民的身边,向他们宣告:“我与你们同在。”这意味着,无论我们身在何处,神都在这里,而且神就在我们这边。祂与我们同在,不是要毁灭我们,而是要饶恕我们,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因此,这种“与你们同在”,这种救赎性的神圣同在,在圣经中常常作为祂恩典的应许出现。神对以撒说:“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创 26:3),这句话常作为神救赎之约的根基。盟约的核心,神救赎的应许,就是“我要作你们的神,你们要作我的子民”,神与祂子民的联合弥足珍贵(出 6:7;林后 6:16;参创 17:7;出 6:7,29:45;利 26:12;耶 7:23,11:4,24:7,30:22;结 11:20,14:11,36:28,37:27;来 11:16;启 21:3)。圣经中耶稣的名翻出来是“以马内利”,即“神与我们同在”(赛 7:14;太 1:23)也就不奇怪了。正如旧约中的帐幕是神与祂子民同在之所,神子耶稣也“住在我们中间”(约 1:14)。

当然,可以说神也与恶人同在,这是一件令人畏惧而可怕的事(启 1:7)。但无论如何,在天上地下,神都要实现祂自己的旨意。

“全”属性的统一性

我们已经看到,神的三个“全”属性不可分割。既然神的大能是有目的的、普世的,这就意味着祂是全知的。既然神的全能和全知是普世性的,我们就必然会得出祂全在的结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指出,既然神全在,那么祂的所有属性也是全在的——祂的能力和知识,以及祂的真理、爱、恩典、永恒、无限等等。

因此,“全”属性就像神的其它属性一样,彼此不可分割,也与神不可分割。正如神学家所说,神是“纯一的”。祂的属性不是一个可分离的部分。相反,它们是描述神整体特征的方式,是描述神本性的方式。

因此,“全”属性是描述神“作主”的方式。圣经中有 7000 多次用“主”这个词来称呼祂。神学术语中的“主权”(sovereignty)与作主(lordship)意义相同。我曾在其它地方论证过 [3],圣经通常将神的主权定义为祂的“掌控、权柄和同在”。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三者等同于三个“全”属性。神的全能是祂掌控万事。祂的全知是祂有权柄宣告真理。而祂的全在则是祂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真实同在。因此,当我们谈论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时,我们就是在谈论祂作主。

注释

[1] 请参阅这篇文章中关于这一争论的讨论 “Openness Theology and Divine Omniscience.”

[2] 请参阅本系列中关于神的永恒性和自足性的文章。

[3] John Frame, The Doctrine of God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ers, 2002), 21-115.

进一步阅读

  • Bavinck, Herman, Reformed Dogmatics: 2. God and Creation (Grand Rapids: Baker Academic, 2004).
  • Frame, John, The Doctrine of God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ers, 2002).
  • Grudem, Wayne, Systemat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4). 中译参考:《系统神学》,更新传道会出版。
  • Pearce, Kenneth, “Divine Attributes
  • Theopedia, “Attributes of God
  • Tozer, A. W., The Knowledge of the Holy: the Attributes of God: Their Meaning in the Christian Life (San Francisco: HarperOne, 2009). 中译参考:《智慧的开端》,上海三联书店出版。《认识至圣者》,启示出版。
  • Van Til, Cornelius, An Introduction to Systematic Theology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ers, 2007).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Omnipotence, Omniscience, and Omnipresence of God.

John M. Frame(约翰·M. 弗雷姆)是佛罗里达州奥兰多改革神学院系统神学和哲学荣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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