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个灵(God’s spirituality)不仅指祂的非物质性及不可见性,还指祂通过圣灵的能力在这个世界做工这一事实。
圣经中的“灵”指神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以及通过祂的一切作为所展现出的一种属性。作为灵,神是非物质的、看不见的,但也是荣耀的、有位格的存在,祂将神的救恩放到人心中,并赋予神的子民能力可以按照神所喜悦的方式敬拜神。说神是个灵,就是说当神内住在我们心中,与祂子民同在时祂会显示出圣灵的所有特征。
神学家们既用灵这个术语描述神的一个属性,也用它来指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1] 灵作为神的一个属性的关键经文是《约翰福音》4 章 24 节,“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这段经文所指的可能就是灵作为神的属性,而不是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但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这两者之间有密切的联系。
在圣经中,属灵的与非物质性(包括不可见性)是相互关联的。见《以赛亚书》31 章 3 节和《路加福音》24 章 36-43 节。因此,我认为可以公平地说,神是个灵意味着祂的非物质性和不可见性,尽管我们应该强调,神可以自由地透过物质以可见的方式彰显自己。这包括圣经中的神迹,如耶和华的使者(创 16:7-11,22:11-15,以及许多其它经文),尤其是最伟大的救赎事件——神在肉身显现,活在世人中间,为拯救人而死又复活。说神是非物质的和不可见的,并非说祂总是非物质的和不可见的。相反,这意味着因为祂是物质的主和视觉的主,所以祂能够按照自己的主权选择采取这种形式或不采取这种形式。
但神是个灵这个概念远超过祂与物质和视觉的关系。梅雷迪斯·克莱恩(Meredith G. Kline)将旧约中的“云柱”理解为神的灵:
确实有相当多的圣经资料认定云柱是神之灵的特别显现。在此,我们仅引用几处将云柱的功能归于圣灵的经文——《尼希米记》9 章 19、20 节;《以赛亚书》63 章 11-14 节;《哈该书》2 章 5 节,并提到圣灵在五旬节的工作对应了云柱在出埃及和建立会幕时的功能。[2]
圣灵与云柱的联系有助于我们从更大的层面上理解神是个灵。神的荣耀是祂的“光辉”,不仅是字面上的光辉,也是创造力和伦理品德的光辉。正如云柱停留在会幕上并进入圣殿,圣灵也居住在基督徒心中,他们是圣灵的殿(林前 6:19)。正如神在云柱中的同在赋予祂子民能力,给他们指引方向,用祝福和审判陪伴他们,圣灵的工作也贯穿于整本圣经之中。
因此,总的来说,神的灵是祂在这个世界作为主施行祂工作的同在。风和吹气的比喻(隐含在希腊语和希伯来语的“灵”这个词中)强调了在世上神能力的同在。正如风吹过既无形、也不可预测,圣灵赐人新生(约 3:5-8)也是这样。就像没有气息就无法传达话语,圣灵也这样常常与神的话语一同成就其目的(参撒下 23:2;赛 59:21;约 6:63;帖前 1:5;提后 3:16;彼前 1:12;彼后 1:21)。不仅预言如此,创造也如此(诗 33:6)。[3]
在这些经文中,要在神是个灵的神圣属性和圣灵作为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格之间做出区分并非易事。事实上,说神是个灵,就是说圣灵的特性就是神本身的特性。因此,当耶稣在《约翰福音》4 章 24 节中说“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译注:英译本圣经的直译是“神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在真理中且在灵里拜他”)时,祂并不仅只是在说神是非物质的和不可见的,尽管这是祂所说的一部分。祂的意思也不是说我们在敬拜时应该关注非物质性。相反,耶稣说的是即将发生的大事(“时候将到”,第 23 节),届时,圣灵会按祂的旨意,带着能力降临到教会中。当圣灵降临时,敬拜将像传福音一样“在灵里”。圣灵的大能将激励神子民的祷告和赞美。
这样的敬拜也是“在真理中”的。根据上下文,我认为这个“真理”不仅只相对于错谬而言。耶稣将旧约的敬拜与“在灵里”的敬拜相对比,旧约的敬拜并非是错的。耶稣在这里是指祂来所要带来的真理,即通过祂十字架上的宝血获得救恩的真理,也就是恩典的福音。因此,在灵里的敬拜以基督为中心。圣灵为基督作见证,祂激励神的子民称颂耶稣。
那么,说“神是个灵”就是说,对神真正的敬拜是通过圣灵指向圣子的。神将自己与圣灵等同,并在此告诉我们,圣灵的品格和行为就是神的品格和行为。圣灵完全是神,这是三位一体神学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神是个灵不仅意味着神是看不见、非物质性的,而且意味着祂与内住在祂子民中的圣灵拥有所有一样的特征。
[1] 圣父也具有这种双重性。作为属性,父是一个隐喻,表示了神对祂子民温柔的照顾(诗 103:13),但它也是三位一体中第一位格的名,当然,祂也是耶稣基督的神和父(如太 7:21)。但这两者是有关联的:因为神是耶稣基督的父,所以祂也是那些相信耶稣之人的父(如太 6:9)。子这个词有些不同:圣经用子作为三位一体中第二位格的名字,但没有用子作为神的属性,原因不难理解。但圣经确实称基督徒为神的“儿子”(如罗 8:14-17),因为我们“在基督里”。因此,正如我们的生活由天父和圣灵的同在所决定,我们的存在也与圣子相交。因此,“子”与“父”和“灵”一样,是指神与祂的子民同在时的本性。
[2] Kline, Images of the Spirit, 15. He cites also his son Meredith M. Kline, “The Holy Spirit as Covenant Witness” (Th. M. thesis,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 1972), and his own Structure of Biblical Authorit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5).
[3] 在我写的 The Doctrine of God (Phillipsburg, NJ: P&R Publishing, 2002)一书中,我详细讨论了圣经中“灵”与神属性的关系,这些属性界定了神作为主的地位——祂的力量、权柄和同在,详见第 597-99 页。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Spirituality of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