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
普救论:所有人最终都会得救吗?
2025-06-05
—— Daniel Strange

定义

基督教普救论(Christian Universalism)认为人的命运在死后尚未注定,所有人最终都会蒙基督救赎。

摘要

尽管基督教普救论越来越受欢迎,但在基督教历史上它从未成为正统神学的一部分。本文重点论述了普救论者所使用的释经,它的核心是神之爱的教义。本文接着提出了对普救论观点的反驳,特别指出了圣经中清晰明了的分离之主题。最后,我们回到爱的教义,辨析神的爱与以地狱为终结并不矛盾。


普救论:它的定义与吸引力

不可否认,耶稣基督的福音在其范围上具有丰富而奇妙的普世性,我们为这真理欢欣鼓舞并自豪地宣扬它。使徒约翰看到“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启 7:9)。保罗说圣子“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着他叫万有,无论是地上的、天上的,都与自己和好了”(西 1:20)。但另一方面,普救论——相信所有人最终都会得救——从来都不是基督教历史中主流信条的一部分,所有基督教传统中的主要神学都确定人群将最终、不可更改的进入两种状态:天堂和地狱。

尽管人们常常把普救论认定为非正统教义,甚至为异端,但它一直处于基督教信仰的边缘而没有消亡。普救论的信念在神学上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和信众,有人“信”它,有人“盼”它,还有人“暗示”它是对的。当然,在过去几百年里,无论在学术层面还是在大众层面,普救论和准普救论都拥有一些声名显赫、声音响亮的倡导者。这些拥护者不仅认为普救论是真实和必要的,还认为普救论是基督教信仰的一个合理选项,因此要求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或至少容忍普救论。我们虽然要坚决反对普救论,但我们也不否认相信每个人最终都会得救在存在和教牧上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尤其对我们这现代和后现代的心灵和思想而言。然而就像所有神学信念一样——事实上无论对任何事物的信念,都必须服于神在圣经中启示自己的权威。圣经的启示在所有文化和历史中都是真理,无论我们个人或文化的品味、愿望或欲望如何,我们都要受它的约束。

普救论的释经学

关于圣经之权威性的主张至关重要,因为它使我们能够排除许多版本的普救论,那些版本的普救论不相信圣经的终极权威,而采用“自由主义”的神学方法——有时甚至他们自己也承认这一点。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最强”形式的普救论,即那些声称坚持福音派方法的,他们希望将整本圣经——包括所有谈到审判和地狱的经文——作为他们的终极权威。通常情况下,这类拥护者会肯定许多基本的、符合圣经正统的信仰,但有两点例外(他们认为):第一,一个人的命运并非在死后就注定了(即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仍有机会通过信心获得基督的拯救);第二,最终每个人都会这样做。这种形式的普救论并非简单地忽视或过滤掉许多关于刑罚和地狱的经文,同时强调那些可以说是宣扬普救论的经文。相反,他们采用的是一种普救论释经学,认为可以从《创世记》到《启示录》的整个圣经叙事中合理地推断出这样的释经理论。事实上,这些普救论者声称,他们能够比历史信条更令人满意地(在神学、哲学和牧师方面)将基督教传统要素——关于审判、刑罚和地狱——融合起来。

从教义上讲,围绕神之爱的问题是这场辩论的核心。这里所描述的普救论者声称,如果神就是爱,如果基督徒的盼望是神最终得胜和胜利,那么祂的所有行为都必须与祂的爱相符——包括祂的圣洁、愤怒和正义。因此,任何关于地狱的描述都必须体现神的爱与怜悯。这里的一个基本结论是,神所有审判和刑罚的目的从来都不完全是为了报复——从而使地狱的存在合理化;相反,它最终总是与矫正、净化和恢复有关。不仅每一段经文,而且整本圣经的叙事都必须从这个角度来解读。

普救论的问题

尽管这种“福音派”的普救论表面上很吸引人,但即便是这个版本的普救论也有许多令人无法信服之处,更宽泛地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坚持教会历的正统神学立场。首先,圣经提出了可以说是非常清晰明了的将人分别的观点,并用了一系列的对比来描述:在基督里的人和在亚当里的人,绵羊和山羊,等等。圣经描述这两类人之间的关系为互有敌意和敌对。对于“绵羊”和“在基督里”的人,可以说他们要经受父亲般的管教和父母般的爱。对于那些最终不在“羊圈”里因此还在基督之外的人,圣经提到了他们死后不可改变的最终受刑罚之审判。基督将这一现实描述为赔上自己的生命(可 8:36)、被祂当作可耻的(可 8:38)和被关在门外的(太 25:10-11)。新约强调,重要的是要在今生做出决定,否则就会在来世面临被拒绝的命运。麦子和稗子、好鱼和坏鱼、聪明童女和愚拙童女、绵羊和山羊的比喻都一针见血。没有任何暗示说“到了末世”(太 13:40)命运可以逆转。

其次,这些语言不仅只是“警告”因此有可能最终不会实现;而是看起来会有一些人必定属于要灭亡的这一类人(帖后 1:6-10):

神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也必使你们这受患难的人与我们同得平安。那时,主耶稣同他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沉沦,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这正是主降临,要在他圣徒的身上得荣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显为稀奇的那日子(我们对你们作的见证,你们也信了)。

《启示录》14 章 9-11 节和 20 章 10-15 节这两段关于末世的经文看起来也证实了这一点。

第三,任何形式的死后“传福音”,或扭转今生所做决定之机会的证据看起来都很稀少,而且是推测性的。基督徒宣教的一个核心动机是通过人类信使让人在今生听到福音的紧迫性。至少出于这些原因,似乎很难从圣经文本中得出普救论的结论。

在普救论之外认识神的爱

然而从神学角度看,神的爱又如何与神的圣洁、愤怒和公义相容性呢?得出普救论的结论是必然的吗?并非如此——只要我们牢记,神所启示给我们的爱才是真正的、切实的爱(因此它也定义了那真正的、切实的爱),但神的爱与人类的爱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神是神,人是人。在圣经中,我们看到祂以我们能够理解的方式启示、传达和展现了祂的爱。我们不可能认为自己比神本身公正或仁慈。这并非诉诸于奥秘——或是一种“逃避”,而是承认圣经揭示了神之爱的各个方面,需要加以划分和区别。在三位一体中,神的爱是自足的、完全自我给予的。然后是神的普遍之爱,祂以持续的护理和普遍的恩典创造并维护着世界及其中的万物。最后是神对自己子民的特殊之爱、拯救之爱、盟约之爱。神从不自我矛盾,祂的属性也并不割裂,因此祂完美的爱与祂的圣洁、公义或愤怒并不矛盾。例如,在《诗篇》第 136 篇中,“他的慈爱永远长存”这一不断重复的诗句与“那击杀埃及人之长子的”(第 10 节)和“那击杀大君王的”(第 17 节)并列,但又相辅相成。

归根结底,神的爱与地狱中永远住着那些习惯性悖逆和拒绝造物主的人并不矛盾。鉴于罪的邪恶,哪怕神只拯救祂的一个受造之物——更别说难以计数的得救之人了——都是一种纯粹的怜悯和恩典。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我们看到神伸张正义的愤怒与怜悯相遇,神的公义得到了满足。这就是我们要向众人、为那将来必临之事而宣讲的福音之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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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Universalism: Will Everyone Finally Be Saved?.

Daniel Strange(丹尼尔·斯特兰奇)是 Crosslands Forum 的总干事、南门团契(The Southgate Fellowship)副主席以及 The London Project (City to City) 的神学领袖。他还是凯勒文化护教中心的研究员、福音联盟神学期刊(Themelios)的特约编辑,也是英国盖茨黑德(Gateshead)希望社区教会(Hope Community Church)的长老,该教会隶属于福音派教会团契(FI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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