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基督徒姐妹在匿名戒酒会(Alcoholics Anonymous,以下简称为 AA)的帮助下,得以摆脱酗酒。但像这样的社会项目,在基督徒生命中,是否应该拥有如此“释放的能力”呢?
AA 源于基督教世界观,因此它的聚会能带来帮助并不令人意外。“十二步”中虽呼应着基督教真理,但它本身最终存在着缺陷,因为它保留了“基督教的外壳”,却拿掉了“基督的内核”。然而,即便只限于这个“外壳”,只限于与基督徒战胜罪的方式具有“外在的相似性”,我也不会惊讶,“十二步”确实已经、并且仍然可以在帮助人摆脱酒瘾上发挥惊人的作用。
容易陷入酒瘾的基督徒,不一定需要减少 AA 聚会的次数,但他们需要的是比 AA 聚会更多的东西。“要深入地研读圣经,最好是在一位熟悉圣经的年长姊妹的帮助下,并且加入一间真理坚实稳固的教会,以全面认识神如何为我们与罪争战提供一切供应——包括与酗酒争战。”在与罪争战的过程中,要委身在地方教会,建立“同甘共苦的战友关系”,与属灵家人并肩作战,一起对抗各种罪(而不仅仅是醉酒)。
但这里有一个核心的问题。AA 最大、最明显的缺失,“不是它所谓的‘更高力量’未被指明。”不,“最明显的缺失,是在耶稣基督十字架上,神与人之间所成就的一切交换——也就是十字架本身——完全缺席了。为罪赎价的真理缺失了。
为什么?因为人类最深层的问题也缺失了——不是酗酒,不是我们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而是我们得罪了神,在罪中羞辱神所引发的祂的忿怒。这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根本问题,无论是哪个族群、语言或文化,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因我们的罪羞辱了神,我们正处在祂公义圣洁的忿怒之下。
如果没有认识到我们与神之间这种垂直层面的隔绝,以及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消除这种隔绝所付出的代价——即便把‘更高力量’直接命名为神或耶稣——也只会使它成为一种宗教技巧,而不是一个真实的救赎之工:藉着耶稣的死,付清我们所有的罪债,使我们在祂里面得着完全的义,并与神和好。”
胜过罪的胜利,只属于那些在基督里已被称义的罪人。若有人因 AA 得帮助,“就当因神的极大恩典感谢祂,因祂使用了 AA。”但随后要继续深入福音,因为“耶稣流血舍命,是要救赎酗酒的人和我们其他所有人,以脱离一切辖制我们的捆绑”(多 2:14)。当竭力“藉着祂宝血和义的大能,胜过罪,从而荣耀基督和祂的十字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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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435 问:“Should Christians Attend Alcoholics Anonymous?”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73-274 页:“Can Alcoholics Anonymous (AA) break a Christian’s addic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