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金钱是一种相对的事物,“它只在一个可以用来交换其他东西的文化中才有价值。我们称之为‘钞票’或‘钱’的纸张,称为‘硬币’的金属片,或代表金钱的支票,你手机上显示的数字(不知怎么就被看为钱了)——这一切——本身都相对毫无价值。”但它们具有交换价值。因此,“神把金钱赐给祂的子民,是要我们通过使用金钱的方式,显明金钱不是我们的神,惟有神才是我们的神。这就是我们拥有金钱的原因。这也是我们拥有一切的原因。”
但“神确实要基督徒使用金钱。金钱本身只是金钱。它既不是善,也不是恶;它只是物质——纸张、硬币,或潜在的价值载体。”然而,人心用金钱交换什么会显明人的心。
圣经清楚表明,薪酬是正当的。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路 10:7)。事实上,“若你为雇主做得非常好,得到更高的薪酬是公义的;若你做得不好,得到较少的薪酬也是公平的。”那么,什么会使人对薪酬、奖金或退税的渴望变得“有缺陷”呢?
可以向你的内心与工作提出七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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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527 问:“Money Motivates Me to Work Hard—Is That Okay?”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119-120 页:“Cash bonuses motivate my work—is that ok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