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照顾年迈父母的具体方式,却给出了三个清晰的属灵指引。
一、效法基督的谦卑,服事他人(腓 2:3–8)
圣经清楚地教导我们要服事他人,而这正是基督以谦卑为我们所设立的榜样(腓 2:3–8)。“这是整本圣经中最令人扎心、最美丽、也最具转化力的经文之一。”保罗对那些已成年的基督徒儿女说:真正属基督的人,不会在中年事业如日中天之际只顾自身的利益。他们会顾念他人的需要与益处,特别包括年迈的父母。他们看别人(如自己的父母)比自己更重要。他们不会居高临下地享受特权,而是像耶稣一样甘愿降卑,来到有需要之处,甚至甘愿服侍至死。这其中蕴含一个基本的属灵原则,也是一份神的呼召。
二、爱你的父母,如同你也盼望年老时被人照顾(太 19:19)
耶稣将孝敬父母和爱人如己并列。我们要终身爱我们的父母,正如主耶稣为我们的亲身示范——在十字架上,祂对母亲所显出的爱与眷顾(约 19:26)。
三、《提摩太前书》5:4 呼吁子女照顾年迈父母
在所有经文中,《提摩太前书》5:4 是论到此事最直接的一处:“若寡妇有儿女,或有孙子、孙女,便叫他们先在自己家中学着行孝,报答亲恩,因为这在神面前是可悦纳的。”教会的责任,是在那些没有亲属照顾的情况下介入;“换言之,若家中有儿女,照顾年迈父母的首要责任就在家庭。”子女对年迈父母的这份爱,不仅荣耀神,也是对父母早年养育之恩理当给予的回报(ἀμοιβή,意指“报偿”)。神喜悦这角色的对换:年幼时他们照顾我们,年老时我们照顾他们。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在于父母是否应该与我们同住,而在于我们里面的心态——我们是自私的,还是有一颗仆人的心?我们是否预备好为父母牺牲?还是对他们成为我们的负担心怀怨言?这才是真正的考验。所有这些可能意味着父母与我们同住,或邻近居住。其中有无数的变数,可能一种安排适合这个家庭,却不适合另一个家庭。”
但这些只是次要的,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是愿意服事的人,还是只顾自己的自私之人?我们是否预备好牺牲自己,并以喜乐的心信靠神,去满足每一个需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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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7 年 8 月 9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078 问: “Retirement Homes and Caring for Aging Parents.”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438-439 页:“Should aging parents live in retirement homes or with their fam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