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个问题来自一对怀孕的情侣,其中一方信主,另一方不信。他们想知道:未婚怀孕是否高于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这一命令?即便孩子的父亲不是信徒,与他结婚是否比等候、日后嫁给一位基督徒更好?
保罗在多处经文中清楚指出,基督徒必须“在主里”结婚(林前 7:39;林后 6:14)。在保罗看来,“这两条命令之所以要求信徒只与信徒结婚,是出于这样的智慧:婚姻应当建立在对基督的信心之上,并在一切挑战和目标中都以耶稣基督为主。”这些命令作为“永恒的指引”而存在,未婚性行为或未婚怀孕并不能改变这一点。保罗指出,性行为本身不构成婚姻之约,这观点令人惊讶(林前 6:15–18)。即使是与妓女发生性关系,也不意味着建立了婚约。
但现在紧迫的挑战是,女孩已经怀孕,而孩子的父亲不是信徒。她能否“看清二三十年后的自己,将与一个不信主的人维系怎样的婚姻?这段婚姻是否能长久维持?”眼下的处境往往会遮蔽嫁给非基督徒所带来的长期属灵影响。“对于这位基督徒年轻女性来说,或许很难想象两三年后自己会爱上一位基督徒,并与他拥有一段持续五十年、同心合意的信仰婚姻。但这正是她该有的梦想——或者,若非如此,就该带着祷告的心等候主,在孩子的父亲生命中动工,使他重生得救。”[1]
那如果未婚怀孕的情侣本身是基督徒呢?一对陷入此境、内心害怕的信徒写信来,坦言曾考虑过不可想象之事:堕胎。他们犯了罪,如今有孕在身,更恐惧接下来将要面对的。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否该加速结婚?
来信的是男方,他主动提出问题,也似乎对他们的罪充满真诚悔意。对于这样的基督徒,首先不要存有这种念头:“认为因罪已失去了基督的救恩或天国资格。这是魔鬼控告的诡计。如果你认罪悔改,在基督你的主和救主以及至宝面前谦卑俯伏,你必蒙赦免。”
然而,犯罪的后果仍需承担。作为男性,你应当率先负责。你们现在所面临的困境正是领导力缺失的体现。“我并非否认你的女友也有责任——她本该拒绝并阻止你。但现在我强调的是,作为男人,你肩负着更重的责任,上帝赋予你保护、关怀和带领她的使命。”然而既然这呼召被“滥用”,管家之责已然失守,“在这可怕的处境中,你仍有机会挽回作为一个勇敢、主动、谦卑的带领者的形象,那就是通过做正确的事。即使这将极其艰难。”
这包括保护这个孩子。"你必须是那个做出如此决定的人,'我们不会杀死这个婴儿。虽然我们以不义的方式将他带到了世上,但我们绝不会在不义的创造起点上,再加上毁灭生命的不义。不,我们绝不如此行。'”你要亲自带头向双方的父母坦白你们的罪与目前的境况。你更要服侍那位因你的罪而承受直接的、改变人生之沉重负担的女友。“正因如此,堕胎现象如此普遍——父母双方都将自己的人生计划置于孩子生命之上。但作为一个成熟的基督徒男性,你当体察女友在此事中的重担,竭尽所能地为她分担。杀死孩子并不能使她的担子轻省。"
承担罪的后果。信靠基督。相信祂使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罗 8:28)。守护孩子的生命。服侍这位母亲。但不要仓促地进入婚姻盟约。“你们需要时间去了解彼此,以确认这是否是一个明智的终身承诺。”最后:“至少到目前为止,这将是你们最艰难的人生阶段。这对你的信仰和你的男子气概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而你们终将经历并深信耶稣是伟大的救主,是至交挚友,也是全然充足的良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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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264 问:“Does Premarital Pregnancy Nullify ‘Unequally Yoked’?”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265 问:“My Girlfriend Is Pregnant—What Do I Do Next?”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158-159 页:“We’re pregnant. Should we 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