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论
献祭神学(The Theology of Sacrifice)
2025-11-04
—— Fred Zaspel

定义

圣经中献祭的概念,关乎人如何亲近神、如何在神面前蒙悦纳的问题。其方式是:献上一个蒙神悦纳的替代物,代替罪人承担罪的咒诅。

摘要

本文首先考察旧约中献祭的概念,以确定其本来的意义;然后探讨基督救赎之死如何以献祭的范畴呈现其意义,其中《希伯来书》第九至十章将是我们重点关注的经文。


引言

献祭的观念与实践贯穿整本圣经叙事,占有显著的地位。早在《创世记》3:21,神为亚当和夏娃用皮子做衣服,就已透露出献祭的端倪。《创世记》4:2-5 记载了该隐和亚伯的献祭,他们大概是从亚当和夏娃那里学会了这种做法。此后,我们又读到挪亚(创 8:20)、亚伯拉罕(创 12:7-8,13:4、18,22:13)、以撒(创 26:25)、雅各(创 31:54,33:20,35:1-7,46:1)以及约伯(伯 1:5,42:8)的献祭。到了《出埃及记》和《利未记》,献祭的主题更是大量涌现。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救出来,正是要他们去向他献祭(出 3:18,5:3 等;参 17:15);而他们得救脱离埃及,本身就是借着献祭成就的(出 12)。在《出埃及记》第二十章及其后的经文中,以及在《利未记》中,神给摩西颁布了详尽的指示,建立并施行献祭制度,这套制度成为以色列人在旧约之下敬拜神的重要标志。不同种类的祭物(燔祭、赎愆祭、赎罪祭、平安祭)要在不同的时间、为不同的目的献上。进入新约,献祭的实际操作大为减少,但在论及基督之死时,献祭的语言却占据主导地位。本文的目标是揭示旧约中献祭的含义与意义,从而更好地理解新约作者所阐释的基督之死的救赎价值。

旧约中的献祭

正如前文所述,献祭的观念始于《创世记》开头几章,可追溯到人类历史的开端。神为亚当和夏娃用皮子做衣服(创 3:21),这件事的意义在当时并不明显,只有从后来的启示回溯,才能更充分地理解。此刻我们只能说:神遮盖了他们的羞耻,而这遮盖涉及死亡。

同样,该隐和亚伯各自献祭的意义(创 4:2-5)也不是一目了然。经文只告诉我们:该隐的供物是“地里的出产”(3 节),亚伯的是“羊群中头生的”(4 节),而耶和华“看中了”(即悦纳了)亚伯的供物,却拒绝了该隐的(4-5 节)。假设该隐和亚伯是从父母那里学会向神献祭的观念和本分(创 3:21),我们或许可以进一步推测,该隐的献祭偏离了常规;但仅凭现有信息,这只能是一种推测。《希伯来书》的作者重申亚伯的祭物蒙悦纳,并补充说这祭是“因信”献上的,亚伯也因此“被称为义人”(来 11:4)。这些含义似乎隐含在《创世记》的叙事中,但我们需要考察后续的启示,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

挪亚献祭的确切目的(创 8:20-21)没有明说,只是记载“耶和华闻了那馨香之气”,便应许持续的赐福。“馨香之气”这个说法,当然不是指烧肉的气味好闻,而是指神悦纳这祭所代表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应许赐福。这里隐约透出“满足”的意思,但还需要后续的启示来加以印证。

在《创世记》22 章,神吩咐亚伯拉罕将儿子以撒献为祭。然而,在祭真正献上之前,神预备了一只公羊代替以撒而死。在这里,“神预备了替代”观念十分突出(参约 3:16;罗 8:32)。

约伯的献祭(伯 1:5)虽然没有明确界定种类,但经文告诉我们,这些祭是因罪而献给神的。同样,约伯的朋友们因为犯罪、惹动神的怒气,也被吩咐要献祭(伯 42:7-8)。这里相当明确地表明:献祭的目的是平息神对罪人的忿怒。

在宰杀逾越节羔羊的命令中(出 12),罪的观念已是题中之义,而替代(3、13 节)、脱离神的审判(12、23 节)、血的必要性(13、22 节)等观念则变得尤为突出。借着献上一只合格的羔羊,并正确地涂抹羊血,以色列各家得以逃脱神审判的死亡。

随着神在《利未记》中颁布献祭的指示,这一主题开始得到更明确的阐释。“罪”这个词以及“若有人犯罪”(或类似表述)和“为罪”等短语在全书中出现数十次,加上献祭时必须“承认罪”的要求,都清楚表明:正是罪促成了献祭,使献祭成为必需。“赎愆祭”和“赎罪祭”这些名称,以及祭牲本身必须“没有残疾”的要求,都反映了同样的意涵。此外,“赎罪”(希伯来文kaphar/希腊文exilaskomai,意为挽回、平息神怒)和“赦免”等词汇反复出现,点明了献祭的目的。《利未记》5:10 很好地作了总结:“祭司要为他赎了他所犯的罪,他必蒙赦免。”在赎罪日,祭司要“两手按在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诸般的罪孽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愆”(利 16:22)。这一象征性的动作,表示罪被转移到羊身上,由羊“担当他们〔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在《利未记》其他地方,“担当罪孽”这个反复出现的表述,一贯意味着对罪的责任和承受审判的义务(利 5:1、17,7:18,10:17 等;参赛 53:12;彼前 2:24)。因此,宰杀祭牲象征着罪所当受的神圣审判。按手在祭牲头上、承认罪、然后照仪式宰杀祭牲,这一系列象征动作传达的是“借替代而得拯救”的观念。赦免是通过替代性的献祭而获得的。最后,经文反复保证这祭是“献给耶和华的馨香之气”,象征神对祭物的满意以及对罪人的悦纳。

观察

旧约的献祭所要表达的意义,绝不仅仅是向神表示敬意。其真正的意义在于:借着献上替代物,使罪得赎,从而获得赦免。献祭者的身份不只是受造之物,更是罪人,即需要赦免的有罪之人。献祭者意识到自己得罪了神,来到神的面前,希望借着蒙悦纳的祭物恢复与神的关系。祭牲本身是一个中介,是提供赎罪功效的替代物。它担当敬拜者的罪,而敬拜者则因这替代性的担罪而得蒙赦免。

这一切说明,献祭的本质首先是指向神的。也就是说,献祭的目的是影响神,平息他的怒气,满足他审判的要求;只有当这种满足得以实现,敬拜者才能获得赦免。

旧约献祭中突出的观念,一方面是罪、罪咎和审判,另一方面则是满足、赎罪、赦免和和好。

旧约背景下的献祭

从历史处境来看,设立这些祭是为了回答一个问题:圣洁的神怎能住在罪人中间?神将以色列人从埃及救赎出来,在西奈山与他们立约(即旧约),使他们成为神权国家,使他们成为自己的子民。他应许作他们的神,并住在他们中间。但他圣洁的同在如何能在罪人中间建立起来呢?献祭制度的设立,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有些问题仍然悬而未决:动物真能代替人吗?动物的血真能赎清一个民族的罪吗?如果这些祭确实能获得神的恩待和赦免,为什么还必须反复献祭呢?

新约将要处理这类问题。但至少我们可以说,旧约的献祭制度确立了理解神救赎计划的结构和框架:罪人若能找到一个蒙悦纳的替代物献给神为祭,就可以得着神的恩待。

基督的死作为献祭

以上这些为新约频繁以献祭语言描述基督的死提供了背景;事实上,离开这个背景就无法理解基督之死的意义。当耶稣自己和新约作者使用诸如“舍命作多人的赎价”、“用他的血赎回”、“靠着他的血”、“十字架的血”、“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靠着他的血得以与神和好”、“靠着他的血称义”、“靠着他的血作挽回祭”、“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除去世人罪孽的羔羊”、“他担当了我们的罪”、“神使他为我们成为罪”、“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等表述时,他们是在引导我们从献祭的范畴来理解我们主的死。挽回、赎价、救赎、赦免、和好这些术语,都要以旧约献祭为背景才能理解其含义。

这一切教导我们:耶稣的死究竟是如何成就我们的救恩的。我们主的死是一种献祭。在十字架上,他代替我们将自己献给神,担当我们的罪和罪所当受的审判;他既满足了神对我们的公义要求,就使我们脱离罪,与神和好。旧约祭祀所象征的一切,主耶稣在他的救赎工作中都实际成就了。从前的祭是象征性的、预表性的,指向基督为我们献上自己这一真实的事件。正如旧约的祭首先是献给神的(挽回),从而达成赎罪的功效,我们主的死同样是献给神的(弗 5:2;来 9:14)。他为自己的子民献上自己,在神看来是“馨香的供物”(弗 5:2),成就了挽回的功效(罗 3:24;来 2:17;约壹 2:2,4:10),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从而平息了他的忿怒,并除去人的罪。正如借着赎罪日的献祭,以色列民在他们代表祭司的位格里被带进幔子后面的至圣所,照样,借着基督的死,我们也被带到神面前(来 10:19-20;参太 27:51;约 2:19-21)。

因此,一方面,我们可以说旧约的献祭是前瞻性的,预示并象征着基督将在他的死里实际成就的救赎工作(来 9:9,10:1;参西 2:17)。换一种说法,《希伯来书》的作者明确指出,旧约的祭实际上是基督所献之“真”祭的“副本”(来 8:2、5,9:23-24;参 9:11-12)。也就是说,耶稣的献祭才是“原型”、才是实体。归根结底,他的献祭并不是以旧约的祭为蓝本;相反,旧约的祭乃是以他将来的献祭为蓝本——那才是真正的祭,旧约的祭不过是它遥远的影子。

《希伯来书》论基督的献祭

《希伯来书》的作者从多个方面强调,基督的献祭远超旧约的献祭。

  • 基督的祭只献了一次(来 9:6-7、11-12、25-26、28,10:1、10-12等)。旧约的祭必须年复一年、一再重复。这会让善于思考的敬拜者心生疑虑,怀疑这些祭的真正价值(来 10:2-4)。有什么理由认为,即便反复献上动物,就能满足神、除去人的罪咎呢?福音的佳音正在于此:基督的祭价值极高,只需一次献上,便永远有效。基督的救赎工作是已经成就的工作(参约 19:30),“一次献上”便永远完成。
  • 基督的祭成就了赦免(来 9:9-10、12,10:1、4,、11、18)。献祭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罪——罪必须被除去。旧约祭祀的反复进行,恰恰证明它们无法彻底解决罪的问题。它们是不够的,祭物的价值不足以成事。然而我们的主献上了自己(来 9:12、 13、26),这是一个至高价值的祭(参来 1-2),能够有效地除去罪。再说一遍:旧约祭祀所预示的,基督的祭实际成就了,因此能够“洗净良心”(来 9:14),除去罪咎。
  • 基督的祭在天上——真正的圣殿——蒙悦纳(来 8:2、5,9:1、9、11-12、23、24,10:1)。也就是说,这祭不是前瞻性的,不是象征或预示赎罪的成就。它被神亲自悦纳,在真正的圣殿中,赦免因此得到确保。
  • 基督的祭开通了到神面前的路(来 9:7-8,10:19-22)。旧约的献祭制度旨在表明:到神面前的路并非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敞开(第 8 节)。必须有合格的祭司,以合宜的方式献上蒙悦纳的祭物。即便如此,普通百姓仍须止步——只有大祭司才能进入至圣所,而且一年只有一次,并且必须按规定的献祭仪式进行。我们不可擅自妄为。亲近圣洁的神是一件令人敬畏的事。但借着基督的献祭,这条路如今敞开了。凡藉着他、凭着他献祭的工作而来的人,都蒙悦纳(参太 27:51;约 2:19-21)。

在这段论述的高潮,作者以“所以”一词引出几项应用(来 10:19-24):

弟兄们,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并我们心中天良的亏欠已经洒去,身体用清水洗净了,就当存着诚心和充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也要坚守我们所承认的指望,不至摇动,因为那应许我们的是信实的。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

意思是说:基督的祭既是一次献上、永远有效,又在天上蒙悦纳,成就了赦免,开通了到神面前的路,那么我们就当坦然无惧、满怀信心地来到神面前,确信自己已蒙悦纳。我们当持守这确据,以毫不动摇的信心相信自己在那里蒙悦纳。我们当怀着最终得救的确信,在任何困难中坚忍到底,并彼此勉励,同奔这路。

结语

献祭这一主题将我们带到福音的核心、基督教信仰的本质。

从一种非常真实的意义上说,献祭构成了基督教的本质。正是这一点使基督教有别于其他宗教。基督教来到世间,并非要宣扬一套新道德,也不是要扫除人们惯常用来支撑其战栗、负罪之灵魂的一切超自然依托,然后把他们扔回去,让他们凭自己的力量在神面前争取一席之地。基督教来到世间,乃是要宣告神所预备的、为罪而设的真正祭物,以取代人们过去和现在为自己寻找赎罪祭物的一切笨拙尝试;并且,让人的双脚站立在这祭物之上,激励他们向前迈进。

脚注

1 《本杰明·布雷肯里奇·沃菲尔德文集》(The Works of Benjamin Breckinridge Warfield),卷二,434-435 页。

延伸阅读

  • H. 库尔茨(J. H. Kurtz),《旧约中的供物、祭物与敬拜》(Offerings, Sacrifices, and Worship in the Old Testament
  • 莱昂·莫里斯(Leon Morris),《救赎:它的意义与重要性》(The Atonement: Its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中译参考: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亚力克·莫耶(亚力克·莫耶),《旧约启示当下的六种方式》( Six Ways the Old Testament Speaks Today).
  • 罗纳德·扬布拉德(Ronald Youngblood),《旧约的核心》(The Heart of the Old Testament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Theology of Sacrifice.

Fred Zaspel (弗雷德·扎斯佩尔)博士毕业于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Free University of Amsterdam),目前在宾夕法尼亚州 弗兰科尼亚(Franconia, Pennsylvania)改革宗浸信会担任牧师,他同时也是美南浸信会神学院的客座教授,著有《华腓德的人生智慧:活在福音之光中》(橡树文字工作室,2025)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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