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行为本该“只属于安全、圣洁、美好的婚姻圣所,就是由一男一女所缔结的终身婚约之中”。圣经禁止淫乱(林前 6:18,7:2)。婚外怀孕是罪的结果:要么是这位女性自己犯了罪,要么是她遭受了他人罪的侵害。那么,如果怀孕源于罪,它本身是否也算为罪?
不是。历史上,未婚怀孕会受到文化上的歧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好的、有效的社会约束。但如今,这种羞耻感正在消失,原因是“性不道德的行为已趋于常态化,以及人们越来越将个人感受置于圣洁呼召之上”。然而,任何因罪而产生的羞耻“应当只归于之前的罪,而不是现在的怀孕”。罪可以在基督里得赦免与洁净,羞耻也可以因此除去。但“如果羞耻附加在怀孕或这个孩子身上,那将成为永远无法胜过的重担。”
这正是症结所在,因为孩子并不该为那罪而背负羞耻!不论在怎样的处境中出生,神的恩典和祝福都可以透过孩子显明出来。“没有人需要觉得——没有任何一位女性需要觉得,她的家庭也不需要觉得——因这个孩子可能是由一桩罪行而生,神就不能成就这孩子的荣耀。祂大有能力成就。”[1]
(对于那些在功能失调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来说,也同样有这样的盼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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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976 问:“Is It Sinful to Be Pregnant before Marriage?”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720 问:“Can My Life Be Plagued by Generational Sins, Hexes, or Curses?”,及“派博牧师答疑”第 1612 问:“Hope for Children from Dysfunctional Families.”(2021 年 4 月 12 日)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157-158 页:“Is pregnancy before marriage a 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