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异端的抗辩》(On the Prescription of Heretics,又译《驳异端》)二十一章,特土良(Tertullian)讨论了谁有权解释圣经,并在一段论证之后得出结论:
因此,我们提出如下抗辩(praescriptionem):既然主基督耶稣差遣使徒传道,我们就不应接受基督所设立的人以外的其他传道人。因为除了子和子所启示的人,没有人认识父;而子显然只将父启示给了使徒,随后差遣他们去传扬祂所启示的事。¹
特土良曾是一名律师,因此借用法律术语“抗辩”(praescriptio),说明谁有资格提出某项法律主张(参盖尤斯〔Gaius〕4.130–133)。他此前已经论证,圣经属于使徒及承继他们的人。因此,那些传讲非使徒信仰的异端教师,就没有教导圣经的权柄或资格。他们传讲的不是“信仰准则”,而是另外一套准则(参二十六、二十章)。
所以,特土良说:“我们以主的使徒为权威。就连使徒自己,也没有凭自己的权威引入任何教导,而是忠实地将从基督领受的准则传给万民。”(《论异端的抗辩》,第六章,43 页)
初读之下,特土良似乎是个强硬的信仰主义者,只诉诸信仰权威,不愿与那些不认同使徒教会的人辩论。他既拒斥希腊哲学,也反对巴西里德(Basilides)、瓦伦廷(Valentinus)、阿佩利斯(Apelles)、马吉安(Marcion)和赫尔摩根尼(Hermogenes)的教导,似乎更加印证了这种看法。他也正是在这部著作中,说出了那句名言:“雅典与耶路撒冷究竟有什么相干?”(《论异端的抗辩》,第七章)
对此,需要从三个方面来回应。
首先,特土良自己就曾撰写详尽、严密的著作,回应马吉安、普拉克西阿斯(Praxeas)、瓦伦廷、赫尔摩根尼和阿佩利斯。这些书,尤其是《驳马吉安》(Against Marcion),篇幅庞大,论述细致,以圣经为依据,也紧扣争议焦点。事实上,其中大部分可能写于《论异端的抗辩》之后。因此,要么特土良并不是主张退回一种拒绝论证的信仰主义,要么他写完这部书不久,就改变了主意。
我认为是前者。要明白其中的原因,就得先弄清楚特土良所说的异端究竟是谁,他们教导的又是什么。
特土良从“异端”一词的词源出发,将那些从有形教会分离出去的群体称为异端。其中包括巴西里德、瓦伦廷等人的追随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诺斯底派(Gnostics)。他们的信仰虽然复杂,却在几项具体教导上,明显违背了特土良所持守的信仰准则。而这些准则,只要顺着圣经本身的叙述来读,就不难看见。
他们把创造者称为“德米乌哥”(Demiurge),认为他从“圆满界”(Pleroma)坠落,是“索菲亚”(Sophia)所生的畸形之子。索菲亚是诺斯底宇宙观中的一位强大神灵。按这种说法,创造者出于无知和情欲;基督则是另一位神灵,从那位真正的父——“深渊”(Abyss)——而来,要将我们的灵从肉身中解救出来,纠正这一切。
因此,在他们的信仰里,既没有死人复活,也没有一位创造天地的独一神。不仅如此,基督本身是灵;至于拥有肉身的耶稣,要么只是基督所采用的一个身体,要么是另一个存在,并不就是基督。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一位主耶稣基督。
解释圣经时,巴西里德和瓦伦廷会把“智慧”“真理”“基督”等圣经用语,解释为他们宇宙体系中的不同神灵。他们声称,自己借着特殊光照得到了这套知识,其他人却无从得知——“诺斯底”之名正与这种知识有关。
特土良与在他之前的爱任纽(Irenaeus)一样,将这种做法比作从一首诗中随意抽取句子,重新排列,使它表达出与原诗完全不同的意思(《论异端的抗辩》,三十九章)。
这样一来,双方就很难围绕经文本身展开辩论。这些诺斯底派自称拥有秘密知识,能够凭借关于各种神灵、“永世者”(Aeons)及其他灵界存在的知识,解开经文表层文字背后的含义。他们并不在意经文中历史叙事的先后脉络。
更重要的是,他们否认那位独一的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否认那位道成肉身的独一主耶稣基督,也否认肉身的美善与复活。
因此,特土良确实无法单靠释经,与他所针对的这群人辩论。他们既不接受他所依据的经文原貌,也不认为他的解释有说服力。事实上,在他们看来,特土良根本不可能揭示经文的意思,因为他没有得到特殊光照所赐的“灵知”(gnosis)。
而这种灵知,说到底,不过是一套精心铺陈的柏拉图式神话,无法单从圣经读出来。所以,特土良并不是反对根据圣经辩论——他一直都在这样做。他只是认识到,与这群诺斯底派根本无法这样辩论。
其次,特土良也撰文反对马吉安派,包括马吉安的追随者以及与阿佩利斯有关的一个分支。他们同样将创造者与真正的神区分开来,认为创造者不是邪恶,就是缺乏仁慈怜悯。他们不承认旧约及部分新约的权威,似乎也倾向于幻影说,认为基督的肉身并不真实。无论如何,他们不承认那位创造天地的独一神,也不承认祂的儿子就是独一的主耶稣基督,为我们和我们的救恩道成肉身。
与瓦伦廷一样,马吉安公开离开了罗马的有形教会,另立群体。这也体现了“异端”一词早期的含义。两人都离开了有形的使徒教会;马吉安派更不接受使徒所传下来的全部圣经。他们删改经文,指出新旧约之间的所谓矛盾,借此推广自己那一套基督教。
所以,特土良同样认为,自己无法与他们辩论。因为他们既不接受完整的使徒圣经,也否认那位独一的神、独一主耶稣基督的父。他们提出的是另一位神,以及一个与耶稣肉身分离的基督。
这些问题还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但我认为,以上说明已经足以帮助我们理解,特土良为什么坚持说,使徒和先知的圣经不属于这两类群体。在他看来,他们也就无权为信仰准则另作解释,因为这准则属于使徒的教会。
第三点对我们当前的讨论而言,可能最为重要,因为信仰准则其实就是对圣经主要教导的概括。下面,我想引述特土良所记载的信仰准则,并作一些说明。它与爱任纽所记载的内容几乎相同,但有几处特别的强调值得留意:
现在,让我们在这里宣认自己所持守的信仰。这信仰准则明确指出:
[1] 只有一位神,祂就是世界的创造者。在万物之初,祂借着所发出的道(per uerbum suum),从无有中造出万有。
[2a] 这道称为祂的儿子,曾以神的名,借不同形态向列祖显现,也不断借先知说话。最后,他借着父神的灵与能力,降临童贞女马利亚,在她腹中成为肉身,由她而生,以耶稣基督的身份生活在人间。
[2b] 此后,他宣告新的律法和天国的新应许,施行神迹,被钉十字架,第三日复活,被接升天,坐在父的右边。
[3] 他差遣圣灵,带着代他行事的能力,引导基督徒。
[4] 他将带着荣耀再来。善人与恶人都要复活,肉身也要恢复。随后,他要使圣徒享受永生和属天的应许,并判定恶人进入永火。
这准则是基督所教导的,我们将会证明这一点。在我们中间,它不容质疑;对它的质疑,都是异端引入的,也使人落入异端。(《论异端的抗辩》,十三章,53–54 页)²
按特土良的说法,这准则由基督亲自教导,或借着使徒传下。他还主张,所有使徒教会都共同持守这准则。
其中有几个重要内容。首先,特土良强调,只有一位神,祂就是创造者。神绝对是独一的(unum omnino Deum);除了世界的创造者,别无他神(nec alium praeter mundi conditorem)。换句话说,特土良以最强烈的措辞确认:耶稣基督的神,就是创造天地的那一位。创造者不是索菲亚所生的次等存在,也不是其他诺斯底神话中由各种神灵或永世者衍生的存在。祂是独一的,此外别无他神。
其次,特土良说,神借着道创造万物,是“从无有中”创造(de nihilo)。一位名叫赫尔摩根尼的哲学家曾挑战迦太基的基督徒,声称物质与神一样永恒。特土良在这里,以及后来撰写的《驳赫尔摩根尼》(Against Hermogenes)中,都强调:若非神借着道创造,就没有任何受造物得以存在。这就是“从无有中创造”(creatio ex nihilo)。
第三,特土良强调,道曾以不同形态向古时的列祖显现,后来又借着圣灵成为肉身。前一点反驳了普拉克西阿斯的教导,因为他否认道具有位格性的存在。但如果道在旧约的显现中已经存在,就说明祂确实具有位格。这也回应了马吉安对旧约的拒斥。同时,特土良强调,取了肉身的就是这同一位基督,以此反驳那些否认这一点的群体。
第四,针对那些认为救恩完全属于灵性层面的人,特土良强调肉身复活,明确提到“肉身的恢复”。身体复活是圣经清楚的教导(参林前 15)。特土良使用“肉身”一词,不仅是谈道成肉身(参约 1:14),也用它来谈复活。
我提出这四点,不只是为了说明信仰准则如何反驳巴西里德、瓦伦廷等人的教导,也是为了指出:信经所采用的概念,与它要表达的信仰内容,并不是一回事。同一个信仰内容,可以用不同的措辞准确表达。
大卫·耶戈(David Yeago)在 1994 年的文章《新约与尼西亚教义:重拾神学释经的一项贡献》(The New Testament and the Nicene Dogma: A Contribution to the Recovery of Theological Exegesis)中指出,《尼西亚信经》使用了圣经成书之后形成的概念,来表达圣经对神和基督所作的判断。
特土良在这里也是如此。他谈“从无创造”时,使用 de nihilo 这个表达,在其他地方也使用 ex nihilo。其依据是《约翰福音》1:3 这样的圣经教导:“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πάντα διʼ αὐτοῦ ἐγένετο, καὶ χωρὶς αὐτοῦ ἐγένετο οὐδὲ ἕν. ὃ γέγονεν)
既然万物都是借着祂造的,那么在创造以前,除了神,就没有任何事物存在。因此,神借着祂的道创造万有,并不依赖任何预先存在的物质,而是“从无创造”。所以,ex nihilo 这个概念,是用后来形成的措辞,表达圣经原有的教导。
信仰准则的其他内容可以保持不变,但特土良可以在“只有一位神”这句宣认之后,加上一句“除了创造者,别无他神”(nec alium praeter mundi conditorem)。他多说这句话,仍是在表达同一个信仰内容,只是为了堵住这样一种说法:“没错,只有一位神,但祂不是创造天地的那一位。创造天地的是索菲亚所生的畸形之子,他从圆满界坠落,名叫雅达巴沃(Yaldabaoth)。”
特土良或许并非一定要加上这句话。但即使加了,也没有改变他所宣认的信仰。在他看来,这仍然是众教会共同承认的同一套信仰准则。
因此,需要注意,信仰准则的措辞不像《尼西亚信经》那样固定。它包含四五项关于神、基督、圣灵和救赎的基本宣认。各种表述的内容彼此一致,只是随着处境不同,有时简短,有时详细。例如,爱任纽曾写过一部从《创世记》开始阐释整本圣经的著作,叫《使徒宣讲论证》(On the Apostolic Preaching)。这就是对信仰准则的展开论述。
这里有一个关键:信仰准则体现了一种阅读圣经的方式,帮助人把握圣经的主要内容:神、基督、圣灵、救恩。它可以很简短,像公元二、三世纪的许多洗礼信经那样;也可以展开成一整部著作,像爱任纽的《使徒宣讲论证》。
用新约的语言来说,它是使徒交托给我们的真道(提前 6:20;提后 1:12、提后 1:14),是“道理的模范”(罗 6:17),也是“纯正话语的规模”,即纯正、使生命得滋养的教导所具有的样式(提后 1:13)。
这也是特土良在《论异端的抗辩》二十五至二十七章及其他地方所要表达的部分意思。简言之,当时的基督徒认为,信仰准则既包含在圣经中,也由使徒在日常的口头教导中传授。因此,保罗可以对帖撒罗尼迦人说:“所以,弟兄们,你们要站立得稳,凡所领受的教训,不拘是我们口传的,是信上写的,都要坚守。”(帖后 2:15)
口传与书信传授的是同一份教导,只是传递方式不同。
特土良记载的信仰准则,体现了公元二、三世纪基督徒概括使徒教导的一种通行方式。它可能源于口头传授,却仍然概括了圣经的内容,也让我们看见早期基督徒如何阅读圣经。
在他们看来,圣经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独一的父神借着祂的独生子,也就是道,创造天地。这道在末后的日子,为我们和我们的救恩成为肉身。圣灵曾借先知说话,如今也引导蒙救赎的人,一同等候死人复活。
注 1:《论异端的抗辩》21.1–2 的英文由本文作者自译。拉丁文原文:“Hinc igitur dirigimus praescriptionem: si Dominus Christus Iesus apostolos misit ad praedicandum, alios non esse recipiendos praedicatores quam Christus instituit, quia nec alius patrem nouit nisi filius et cui filius reuelauit, nec aliis uidetur reuelasse filius quam apostolis quos misit ad praedicandum utique quod illis reuelauit.”
注 2:除另有说明外,本文所引特土良著作采用以下英译本:特土良,《论异端的抗辩》十三章,收于《特土良:论灵魂的见证与论异端的抗辩》(Tertullian: On the Testimony of the Soul and On the “Prescription” of Heretics),T. 赫伯特·宾德利(T. Herbert Bindley)译(伦敦:基督教知识推广协会〔SPCK〕,1914 年)。为使各项信仰宣认更清楚,本文作者调整了格式,并加上编号。拉丁文原文可在此免费阅读。
原文刊载于加拿大福音联盟英文网站:How Not to Disagree About the B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