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四十年来,保罗新观(New Perspective on Paul)在保罗研究中占据了核心地位。这场学术争辩的主要人物——克里斯特·斯滕达尔(Krister Stendahl)、E. P. 桑德斯(E. P. Sanders)、詹姆斯·D. G. 邓恩(James D. G. Dunn)和N. T. 赖特(N. T. Wright)对路德关于称义的理解提出了严重质疑,尽管他们各自的观点也不尽相同。不过,保罗新观的兴起至少带来了一个积极影响,它促使学者们回到源头,重新审视保罗和两约之间的文献,寻找可能为这种对保罗的新诠释提供佐证的新证据。然而,在探究保罗称义观的过程中,学者们却出人意料地忽略了教父著作。使徒殉道之后,那些接棒牧养教会的教父们又是如何理解称义教义?教父们是保罗最早的诠释者,考察他们对这一重要保罗教义的见解,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乔丹·库珀(Jordan Cooper)正是从这个被忽视的角度切入,加入了这场讨论。库珀是美国路德宗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utheran Churches)的牧师,另著有若干文章。
库珀的核心论点是:路德并未凭空捏造出一套保罗闻所未闻的称义观,但这是保罗新观经常宣称的;相反,路德所持的称义理解,早在他之前很久、在第二世纪就已经有人相信了。换言之,“在《罗马书》与《加拉太书》写成后的百年间,塑造路德思想的核心主题早已被教会中的许多人接受”(97 页)。库珀写道(13–14 页):
斯坦达尔、赖特和邓恩的批评若要成立,就必须先确立两个历史事实,然而人们对这两点往往只是未经证实地直接预设:第一,他们所批评的那个内省的、个人主义的、把称义纯粹视为法律性地位转移术语的路德,确实是对这位改教家的准确画像;第二,奥古斯丁式的保罗解读,确实是那种关注个人救恩的保罗主义理解的起点。
库珀对这两点都予以反驳。他的目标既是为路德洗脱那些歪曲他形象的漫画式刻画,也提供二世纪的证据,来表明路德的思想与传统之间的延续性。
第一章回顾了保罗新观那些已被反复讲述的历史,简要考察了斯坦达尔、桑德斯、邓恩和赖特的贡献。第二章概述了库珀的研究方法,包括奠定前设的重要基础,这些前设涉及他对保罗、路德和教父文献的基本立场。库珀明智地承认,每个人在读文本时都难免受到自身传统这副眼镜的影响,无论这种影响是好是坏。作为路德宗基督徒,库珀当然容易被指控为对路德做有利解读,不过他在全书中对原始资料的处理还是相当公允的。第三章梳理了早期教会关于称义的主要研究,例如费伯(George Stanley Faber)的《原始称义教义》(The Primitive Doctrine of Justification)、托伦斯(Thomas F. Torrance)的《使徒教父中的恩典教义》(The Doctrine of Grace in the Apostolic Fathers)、以及麦格拉斯(Alister McGrath)的《神的义》(Iustitia Dei)等。
库珀在第四章开始构建论证。他在这里提出了自己对路德的理解,这种理解远比许多学者所以为的更加复杂。库珀反对将路德思想简单化、单向度化,特别是反对那种仅围绕法庭审判意象来解读路德的做法。路德本人一生中也曾对自己的观点做出微调,有时甚至会加以修正。在库珀看来,基督的内住对于路德的称义神学至关重要。在这一点上,他大量借鉴了曼纳玛(Tuomo Mannermaa)的《信心中的基督临在》(Christ Present in Faith)中的观点,不过他也对曼纳玛的观点提出了若干批评(61–63 页)。库珀的结论是:“对路德而言,称义建立在基督徒与基督先前的联合之上”(67 页)。第五章探讨了三位使徒教父的著作——《革利免一书》(1 Clement)、《伊格那修书信》(Ignatius),以及《致狄奥格奈托书》(Epistle to Diognetus)。库珀重点考察了《革利免一书》32 章、《伊格纳修书信》中(尤其是《致非拉铁非人书》[Phld.] 8.2)以及《致丢格那妥书》9 章的相关内容,论证这这三位作者都持有与路德本人一致的称义观。第六章专门讨论游斯丁(Justin Martyr)。库珀正确地指出,任何关于早期教会称义的讨论都不能止步于使徒教父(98 页;托伦斯就犯了这一错误)。在游斯丁那里,库珀看到了个人性的救恩、归算和神化(theosis)。不过他也认为,游斯丁因为强调个人公义而拒绝因信称义(第 126 页)。尽管如此,路德对游斯丁那种高度重视与基督联合的神学,也会投以赞许的目光。
这本书的整体成就值得称赞。库珀揭示了一个被严重忽略的课题,即保罗离世后的一个世纪里,教会是如何接纳并诠释其教义的(有兴趣的读者也应参阅迈克尔·伯德(Michael Bird)与约瑟夫·多德森(Joseph Dodson)合编的精彩之作《二世纪的保罗》[Paul and the Second Century])。保罗新观倡导者从未认真考量保罗的后继者如何继承称义教义,而是像以往许多人一样,想当然地认为教父们在使徒殉道后便迅速偏离了保罗最珍视的教义之一。从今往后,保罗新观倡导者将不得不解释,为何第二世纪的作者们对称义的理解,与路德所持守的称义观惊人地接近。有没有可能路德一直就读对了保罗?这样一项研究会如何影响后续的讨论,值得关注。
虽然这项研究并不是要给保罗新观敲响丧钟,也未曾自诩为一部重量级的学术著作(对二手文献的探讨严重不足),但确实存在几处不足。首先,书中对许多本需深入探讨的议题流于表面,这意味着作者有时预设了过多前提。例如,保罗在二世纪究竟有多大影响力,学术界至今仍有争论,库珀却将此视为理所当然。以殉道者游斯丁为例,他甚至从未提到过保罗,也没有明确引用过这位使徒。沿着这个思路,我认为把主要论点放在“二世纪作者与路德一致”而非“二世纪作者与保罗一致”上,作者或许预设了二者本质上是一回事,但他的写作意图显然更偏向证明二世纪作者是路德式的,而非保罗式的。
其次,作者过度强调了二世纪的“神化”(theosis)思想。问题的根源在于他模糊了与基督的联合和“神化”的界限。这两者并非一回事,书中对此处理得并不清晰。例如,他曾批评托马斯·欧登(Thomas Oden)未能看出二世纪称义教义中的“神化”概念(35 页),但相较于库珀,我依然更认同欧登的看法。库珀所持的“神化”观对二世纪而言显得过于成熟了。令人遗憾的是,他的许多论证都高度依赖于在使徒教父和游斯丁的著作中寻得“神化”的影子。倘若他退一步,单单论证一条“因信称义”的脉络从保罗贯穿至二世纪教父,并最终经由路德流传至今日,他的论证本可以更加强劲有力。
在这本条理分明、文笔流畅的著作中,库珀向教父研究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而令人惊讶的是,此前竟无人问过:“初代基督徒对保罗的理解,究竟是更接近保罗新观,还是更接近路德?”库珀正确地将答案指向了路德。教父著作正是保罗新观的盲区,库珀的研究应当促使学者们回顾身后,直面这一问题。退一步说,这本书至少有望引发更多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正如本书序言作者彼得·莱萨特(Peter Leithart)所言:“库珀无意对保罗新观作出最终裁断。他所做的,是提供了一个机会,让大家能在更具历史依据的前提下重启这场争论”(x页)。
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神学期刊英文网站:The Righteousness of One: An Evaluation of Early Patristic Soteriology in Light of the New Perspective on Pa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