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神的永恒与自足
2025-08-12
—— John Frame

定义

神的自足(aseity)意味着神对自己而言是足够的,不需要自身之外的任何东西。神的永恒(eternality)就是就时间而言的自足:祂是时间的主,凌驾于时间之上、之外,祂却自由地进入其中以实现祂的目的。

摘要

圣经教导说神不需要自身以外的任何东西(徒 17:24-30),这就是自足。因此,自足标志出创造主与受造物之间的巨大区别,但它也确保了神的自由,祂能够在自己不受减损的情况下进入受造世界,与这个世界和人建立关系。因此祂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并非因为祂需要这样做,而因为祂白白赐予我们这恩典。神的永恒是祂就时间的自足,因此祂是时间的主。因为祂创造了时间,所以祂凌驾于时间之上,但又自由地进入时间以实现祂的旨意。祂超越时间,因为:(1)祂无始无终;(2)祂不改变;(3)祂对过去、现在和未来都了若指掌;(4)祂所要成就的事不受时间流逝的限制。


自足

自足(aseity)这个词源于拉丁语 a se,意思是“从自身而来或靠自己”。巴文克给它下的定义是,神“是祂自身所是或原本所是”。[1] 他还说,“通常视自足为神的第一属性”,甚至还说“所有其它属性都从这个属性衍生而来”。[2] 这个概念的意思是,神丝毫不依赖于自身之外的任何事物,祂自身拥有足够资源成为自己并做祂要做的一切事。因此,神拥有绝对主权,独立于祂所创造的任何事物。

要为这样一个看似抽象的哲学概念找到圣经依据,似乎很难。在圣经中找不到自足(aseity)这个词。但这个词确实很好地表达了圣经中一些关于神的概念。

首先,圣经教导我们,神是万物的所有者,是“天地的主”(创 14:19、22;参诗 24:1,50:10-12)。祂是万物的主,因为除神以外的万物都是祂所创造的(出 20:11;诗 146:5-6)。受造物确实也拥有财产,但那是神的恩赐。当我们把一些东西献给神时,我们只把祂先前赐给我们的东西交还给祂(路 12:42,16:1-8;多 1:7)。因此,当我们向神献上一些东西时,祂没有义务偿还我们(路 17:10)。神不欠任何受造物任何东西(伯 41:11;罗 11:35-36)。诚然,神通过立约和应许让自己对受造物负有责任。但这些责任都是神自己加给自己的,而不是神之外的任何人或事加给祂的。

因此,神没有需要。例如,《诗篇》第 50 篇告诉我们,与异教崇拜不同,崇拜真神不是为了满足神的需要,而是为了承认祂的自足,承认祂足以满足我们的需要。[3] 保罗在雅典与异教崇拜者交谈时,谈到了这个主题(徒 17:24-30)。因为真神是“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保罗说,“不用人手服侍,好像缺少什么 [4],自己倒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因此,我们完全依赖祂。祂完全不依赖我们。这就是神自足的教义。

因此,尽管自足是一个哲学概念,但我们对它的认识,跟对所有神圣属性的认识一样,都要以神为我们立约之主这个已经实际的现实为基础。我们承认祂的自足,因为这认信就包含在敬拜者对他的主所怀有的敬畏之中。请注意保罗在《罗马书》11 章 36 节的祷告中将自足与敬拜联系在一起:“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自足确实标记出了神与这个世界的巨大差异。这个世界完全依赖神,而神根本不依赖这个世界。[5] 但神的自足属性并非是祂与祂所创造之世界间的拦阻。亚里士多德认为他的神——“第一推动者”——不能爱世界,因为这种爱会损害他的自足。在他看来,爱这个世界的神会依赖这个世界,依靠这个世界来唤起他的情感。因此,他与世界的接触会使他发生变化。但圣经中的神不同。祂对世人的爱完全出于祂的主权,即使那些对祂毫无好感、不能为祂做任何事的人也不例外。“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 5:8)。

虽然神不需要这个世界或其中的任何东西,但祂却自由地进入祂所创造的世界,自由地给祂的受造物带来祝福和审判。因此,耶稣基督把祂的子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需要。当圣经说救恩唯独本乎恩典时(弗 2:8-9),它证明了神的救赎不是为了满足祂自己的需要,而完全是为了满足我们的需要。神的自足是救恩的前提,因为在救恩中,我们本毫无指望的,而神全然充足。因为神是自足的,所以救赎唯靠恩典。

永恒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神的永恒定义为祂在时间上的自足。我们已经看到,神没有需求,因此独立于任何受造物。但时间本身就是神的创造。这意味着祂与时间的关系和我们与时间的关系截然不同。对我们来说,时间往往过得太快,我们无法实现自己的目的,或者时间过得太慢,我们无法保持自己的兴趣。我们常常因为“时间不够用”而一事无成。但由于神是自足的,祂不会这样依赖时间。祂总有足够的时间来实现祂的目的,祂也永远不会有时间太多的烦恼。换一种说法是,神是时间的,因为祂是一切受造物的主。

神学家们一直在争论时间与永恒之间的确切区别。我认为,正如我在面前所说的那样,存在于时间中就有了某些限制,而神因祂的自足超越了这些限制,留意到这个会带来帮助。这种超越是按照圣经理解永恒的一种方式。

圣经确实更具体地提到了几种神之永恒超越时间的方式:

  1. 神没有开始或结束。祂在创世以前就已经存在(创 1:1;约 1:1)。詹姆斯·巴尔(James Barr)说,早期基督徒认为这个“起初”包括了时间本身的起初。[6] 因此,神自身的存在不仅无始无终,而且也超越了时间本身。
  2. 在一些重要方面,神不改变(玛 3:6)。至少,祂的不改变使祂对时间的体验与我们的体验截然不同。[7]
  3. 祂的全知 [8] 包括了对现在、过去和未来的了解,祂看所有时间都有着同样通透、完美的鲜活性,因为是祂创造了这些时间。[9] 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时间对祂来说都无差别。祂知道一个事件发生在周一,另一个事件发生在周二,依此类推,祂完全理解一个事件流转向下一个事件的过程。因此,说神的意识中不存在“连续时刻”是个误导。然而祂确实能看到所有事件呈现在祂面前,就像一个人可以从高处看到行进中的整个队伍一样。圣经的这一教导让我们有理由说,神存在“于时间之上”,而非仅仅延续在时间中。
  4. 如上所述,神不受我们在时间中所经历挫折的影响。对祂来说,时间永远不会过得太慢(诗 90:4)或太快(彼后 3:8)。作为主,神完全掌控着时间的顺序,安排着整个世界的历史,以实现祂独特的目的(加 4:4;徒 1:7,参 17:26;可 13:32)。

因此对神来说,时间从来都不是限制。祂是时间的主,对时间拥有完全主权。这一点很重要。神学家们有时会争论神是“在时间之中”还是“在时间之外”。更好的思考方式是承认时间是神所创造的。作为主,祂完全掌控着时间,并按照祂的主权设定了时间的界限。不过,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因为时间是神的创造,所以祂可以随意进入时间。因此,圣经故事讲述的是永恒之神进入祂所预定的历史,与有限的受造物为友来拯救祂们脱离罪恶,并审判恶人的故事。

对于时间,正如对于其它一切一样,神是祂所创造世界的主宰:最高的控制者、最高的权威和让人无处逃避的存在。

注释

[1] Herman Bavinck, The Doctrine of Go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1), 144.

[2] 同上。

[3] 这是旧约一个常见的主题。参《以赛亚书》40:19-20,41:7,44:15-17,46:6;《耶利米书》10:3-5,《哈巴谷书》2:18-20。

[4] 着重为本文作者所加。

[5] 在 A. N. Whitehead, Charles Hartshorne, John Cobb 和其他一些人的“进程神学”(process theology)中,神与世界相互依存。他们需要彼此。这与圣经的教义相去甚远。

[6] Barr, Biblical Words to Time (Naperville, Ill.: Alec R. Allenson, 1969), 75.

[7] 我在 The Doctrine of God (Phillipsburg: P&R Publishing, 2002) 这本书中详细论述了神不改变的本性,见第 566-72 页。

[8] 请参阅 “Omnipotence, Omniscience, and Omnipresence” 一文。

[9] 请参阅“The Sovereignty of God” 一文。

进一步阅读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The Eternality and Aseity of God.

John Frame(傅瑞姆)是佛罗里达州奥兰多改革宗神学院(Reformed Theological Seminary)系统神学和哲学荣誉退休教授。他出版了许多书籍,包括《我们都是哲学家》(Lexham 出版社,2019 年)、Apologetics: A Justification for Belief(P&R,2015),以及《西方哲学和神学史》(P&R,2015)。
标签
福音
圣经
三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