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
开放神论与神的全知
2025-08-07
—— John M. Frame

定义

开放神论(Openness theology)是一场现代神学运动,其本质是16 世纪就遭到教会摒弃的苏西尼派(Socinianism)死灰复燃,它否认关于神全知的正统教义——即神在万事发生之前就详尽无遗地知晓一切。

摘要

圣经教导神是全知的,即神从亘古以来就详尽无遗地了解祂自己和受造界中的一切。这是神作为万物之所拥有的能力。神对万物的了解延伸到过去、现在和未来,甚至也了解具有自由的人类举动。这并不破坏人的自由,而要更谨慎地将其定义为相容(compatibilist)的自由,而非自由意志(libertarian)的自由。人并不能毫无约束地自由行事,而要受制于他们的欲望、环境、天性并且最终受制于神。开放神论否认这一切;阿米念神学否认我们有相容的自由,却认为我们有自由意志的自由,开放神论甚至否认神知道我们会做什么。开放神论认为,从自由意志的意义上说,神预先知道人会自由地做什么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开放神论并非新事,它在本质上是改头换面的苏西尼主义,这是一个在16 世纪就遭到摒弃的异端。


圣经教导,神详尽无遗地了解自己以及世界:

我们的主为大,最有能力,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 147:5)

彼得对……耶稣说:“主啊,你是无所不知的,你知道我爱你。”(约 21:17)

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来 4:12-13)

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约壹 3:20)

神完全了解星空(创 15:5;诗 147:4;赛 40:26;耶 33:22)以及自然界最细微之物(诗 50:10-11,56:8;太 10:30)。神的知识完全,因此会引发人在宗教上的赞美(诗 139:17-18;赛 40:28;罗 11:33-36)。恶人常以为神并不留意他们的所作所为,但他们将会发现神确实鉴察,而且祂一定会为他们的罪恶惩治他们(诗 10:11,11:4,73:11,94:7;赛 29:15,40:27,47:10;耶 16:17-18;结 8:12)。然而对于义人来说,神了解一切给圣约带来祝福(出 2:23-25,3:7-9;王上 18:27;代上 16:9;诗 33:18-20,34:15-16,38:9,145:20;太 6:32)。祂知道他们所遭遇的一切,祂听见他们的祷告,并且祂一定会回应他们。

神了解一切,因为祂是万物的。祂创造了天地,祂知道自己对历史的计划(弗 1:11)。祂掌管万有(罗 11:36),祂所判定的真理具有终极权威(约 17:17),祂无处不,鉴察正在发生的一切(诗 139)。神学术语“全知”指的是神详尽地了解自己和受造物。

神了解未来

神的全知包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知识。从上面引用的经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神了解过去和现在。圣经同样清楚地教导了神了解未来。例如,请注意《申命记》18 章 21-22 节中关于预言的定义:

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在这段经文中,先知(受神指派将祂的话带给百姓之人)的工作是预言未来。如果他声称能预言未来,但预言却并不灵验,那么人们就能判定他是假先知。这个定义背后的假设是,神了解未来,因此任何一个真先知都能准确地预言未来。

知晓未来不仅是检验真先知的标准,也是检验真神的标准。在以色列的主——耶和华与古近东诸假神的较量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谁知晓未来。这个主题在《以赛亚书》40-49 章中反复出现,这段经文的重点是耶和华的主权胜过虚伪荒谬的假神(赛 41:21-23):

耶和华对假神说:你们要呈上你们的案件。雅各的君说:你们要声明你们确实的理由。可以声明、指示我们将来必遇的事,说明先前的是什么事,好叫我们思索、得知事的结局,或者把将来的事指示我们。要说明后来的事,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你们或降福,或降祸,使我们惊奇,一同观看。

真先知能预言未来:不仅预言弥赛亚降临等重大事件(赛 9:6-7,11:1-9),也预言近期会发生的非常具体和明确的事(撒上 10:1-11)。这些经文表明,神能预知人的自由决定。神也预知人类历史的主架构并发出真实的预言。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就是一个例子(创 15:13-16):

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侍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并且他们所要服侍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这个关于大框架的预言预先假定了许多关于未来更具体的事实:亚伯拉罕将有许多后裔,他们将迁居到一个统治者并不友善的地方,列国的统治者将使他们受苦,这些苦难将在四百年后结束,等等。这些事件都是人类的自由决定所带来的结果:这些人类包括了君王、亚伯拉罕的后代、亚摩利人等等。这一关于伟大救赎历史事件的预言也是对许多人的许多自由行动做出的预言。圣经在此描绘的是,神详尽、细致地知道关于未来的每个细节。

关于人有自由采取行动的预言还出现在许多其它经文中(见创 27:27-29,39-40,49:11;民 23-24;申 32:1-43,33:1-29;撒上 23:11;王上 13:1-4;王下 8:4)。神在我们说或做之前就知道我们要说或要做的一切(诗 139:4、16)。祂在先知耶利米在母腹中时就认识他(耶 1:5)。这意味着祂预先就知道以色列人中谁会和谁结婚,以及这颗精子和这颗卵子结合会生出这个人。人许多自由的决定使得耶利米在母腹中成形,而神对这些决定了如指掌。

在圣经中,耶稣教导门徒,祂的父知道祂再来的日期和时间(可 13:32)。但这一天要等到其它事件——这些依赖人自由决定的事件(13:1-30)——发生之后才会到来。耶稣也曾预言犹大会背叛祂(约 6:64,13:18-19),尽管犹大当然是自由地做出了邪恶的决定,也为此承担责任。

开放神论

上述关于神全知的观点一直是广义基督教——包括东正教、罗马天主教和新教——的传统观点。但教会内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其中包括李立欧·苏西尼(Lelio Socinus,1525-15262 年)和斯土斯·苏西尼(Fausto Socinus,1539-1604 年)。罗伯特·斯特里普(Robert Strimple)将他们的观点与阿米念主义作了如下对比:

阿米念主义否认神预定了一切事情的发生,却认同神预知一切事情。针对阿米念主义,苏西尼派坚持认为,从逻辑上讲,加尔文主义者的观点完全正确,他们坚持认为,相信神知道你下一步要做什么的唯一真正依据就是相信祂已经预定了你下一步要做什么。否则,神怎么可能预知你会做出什么决定呢?因此苏西尼派与阿米念者一样坚持认为,相信神主权的预定与相信人的自由相互矛盾。因此,他们“干脆”(从逻辑上)不仅否认神预定了自由人的自由决定,而且否认神预知这些决定(见 The Coming Evangelical Crisis “What Does God Know?”相关论述,第 140-41 页)。

二十世纪后期,与潘嘉乐(Clark Pinnock,或译平诺克)、理查德·赖斯(Richard Rice)、贵格利·鮑埃(Gregory Boyd)、约翰·桑德斯(John Sanders)等人有关的一场称为“开放神论”“自由意志神学”和“开放神学”的运动兴起。斯特里普将他们的教义与苏西尼派的教义做了一个对比:

(苏西尼派的教义)正是“新模式福音派”(new model evangelicals)中潘嘉乐、赖斯和其他志同道合者的“自由意志神论”(free will theism)教义。他们希望自己的神学听起来非常“新”、非常现代,因此用了物理学中海森堡的不确定性原理和过程神学(process theology)的见解(尽管他们拒绝过程神学的整体框架......)来装扮自己的教义。但这不过是几个世纪前就遭教会摒弃的、古老的苏西尼异端罢了。

正如斯特里普所言,开放神论认为自己主要是在捍卫人的自由意志。在神学讨论中,对人的自由有各种不同的理解。称为“相容论”的观点认为只要我们能做我们想做的事,我们就是自由的。自由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根据这种观点,是否由别的事情引发了你的决定或这是否为一个必然的决定并不重要。事实上,“相容论”这个名称表明,自由与原因和限制是相容的。只要你能选择做你想做的事,你的选择就是自由的。

神学讨论中通常说的关于自由的另一个含义是“自由意志论”的自由。在自由意志论的基础上,只有当你的决定并非由任何事物引发并且你的决定并不受任何制约时,你的决定才是自由的。如果你的选择是由你自己的欲望、你的天性、你的倾向、别人对你的权柄,哪怕是神造成的,那么你的决定就不是自由的。自由意志论自由有时称为“不相容自由意志论”,因为它与任何因果关系都不相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自由通常的理解是相容的。只要我们能做我们想做的事,我们就认为我们是自由的。我们永远不会想到,受自己欲望驱使就会剥夺我们的自由(也许,除非我们的欲望遭到了强迫)。这也是加尔文神学所教导的自由之含义,本文作者认为这也是圣经所教导的自由之含义。在圣经中,即便我们的行为由我们自己的欲望、我们的本性(主要是我们的心:太 15:18-20;路 6:45)、我们的环境或神决定,我们也是自由的。当然,神主权的决定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圣经,神掌管着所发生的一切(罗 11:36;弗 1:11),但这一事实并不减损我们的自由和责任。神使法老的心刚硬,欺压以色列人(罗 9:17-18),但神的审判并没有剥夺法老的自由和责任。

然而,开放神论否认相容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它坚持认为,自由意志的自由,即摆脱一切因果关系的自由,是唯一名副其实的自由,因此也是道德责任唯一可能的基础。阿米念神学也倡导自由意志的自由。但阿米念主义试图将自由意志的自由与对神全知的坚定信念结合起来。尤其是,阿米念主义者与加尔文主义者一样,相信神对未来了如指掌。

但开放神论者(如苏西尼派)指出,如果神知道未来的所有细节,那么未来就是确定的。如果未来是确定的,那么就不可能有自由意志的自由。如果神预先知道我们的行为,那么我们的所有行为都受到了约束。因此,开放神论比阿米念主义更进一步。它不仅像阿米念主义那样肯定自由意志的自由,它还否认神预先知道关于未来的所有细节。在开放神论中,人(自由意志论)的自由行动在本质上是不可知的,因为没有什么能使其发生,甚至神也不能。因此,神不可能是传统正统意义上的全知者。祂不知道任何一个自由人将来会做什么。

在基督教世界里,这是一个骇人听闻的观点。开放神论者试图通过强调神像人类中的专家一样,有能力预测未来的趋势,从而很好地猜测下周或几年后会发生什么,以此来削弱这个观点的尖锐性。但很难想象,这样的天体预测术如何解释圣经中先知在预言应验的几个世纪之前就给出了详尽的预言。我们也很难想象,如何完全信任一个并不知晓我们生活历程的神。一个并不了解自己所创造之世界的神,肯定无法与圣经中的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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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Openness Theology and Divine Omniscience.

John M. Frame(约翰·M. 弗雷姆)是佛罗里达州奥兰多改革神学院系统神学和哲学荣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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