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解经
神创造了我,难道祂不该保证我得永生吗?
2025-07-28
—— John Piper , Tony Reinke

我们不是自我创造的,也不是自己选择存在的。神按着祂的旨意创造了我们,而没有经过我们的许可。所以,若最终所有人都得救,不是才更公平吗?既然是祂造了我们,这位创造主难道不“欠”我们一个永恒吗?

不是的——恰恰相反。保罗在《罗马书》中清楚地说明了:我们一切,而神却不欠我们任何东西(罗 11:34–36)。神知道万事,因此我们无法给祂出主意。事实上,“我们从未给过神任何东西,好像能使祂欠我们什么,因为万有原本就是属于祂的。”也就是说,“既然万有都本于神、倚靠祂而立,它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彰显祂的荣耀,而不是我们的荣耀。这正是骄傲之人的根本问题——他们不愿承认万有是为了神的荣耀而存在。”

保罗在陶匠与陶器的比喻中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点(罗 9:20–21)。陶器不会反过来质问陶匠,因为“受造之物并没有权利告诉造物主,祂本该怎样作工。”耶稣也曾用寓言进一步说明:当人心里存着一种“我应得”的心态,就极易陷入骄傲(太 18:21–35)。有个仆人欠了王“一大笔天文数字般的债”,而仁慈的王免除了这笔无法偿还的债务。可那个被赦免、但依然骄傲的仆人,转头就向欠自己极小金额的同伴追讨债务。

那种“神理应赦免我”的心态,会让人在对待他人时充满压迫与霸道。这种“神,你欠我”的思维——正是骄傲的本质,会走向毁灭,也会毁掉他人。你可以在历史中一再看到这样的结果。

而那种“我欠神一切”的心态——把自己视为蒙怜悯的欠债人,不因功劳期待什么,只因恩典而白白领受,深知自己本不配从神得着任何好处——会结出破碎心灵中谦卑的生命,也会带出甘心乐意的服事态度。

这正是保罗在《以弗所书》中的教导(弗 4:32):“若你知道自己所领受的恩慈远超你所当得的,你就会愿意以超过他人应得的方式,存怜悯的心对待他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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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032 问:“God Made Me—So Doesn’t He Owe Me Salvation?”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361 页:“God made me—doesn’t he owe me eternity?”

John Piper(约翰·派博)是“渴慕神”网站(DesiringGod.org)的创始人及导师,伯利恒学院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长。他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恒浸信会(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担任牧师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书籍,包括《渴慕神 : 论禁食祷告》、《十点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让头脑被灵性的激情点燃》等。
Tony Reinke(托尼·瑞科)是渴慕神的资深撰稿人,著作有《手机改变你的12种方式》(暂译,2017年出版),《约翰·牛顿论基督徒生活》(暂译,2015年出版)和《点燃!基督徒读书指南》(暂译,2011年出版)的作者。他是“Ask Pastor John”播客的主持,与妻子和三个孩子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圣保罗都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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